我想了想原因,對外婆說:老師的戒尺懲戒的錯誤是一視同仁,是有準則的,隻要改正了就有辦法規避;母親的棍棒懲戒的錯誤是突如其來、無法規避的。比如打碎一個茶杯、摔爛一個碗。老師的戒尺是教育,母親的棍棒給人感覺更多的是自己的情緒渲泄。戒尺打的是身,棍棒傷的是心。
外婆說:打碎茶杯不算錯嗎?摔爛碗不要再花錢買嗎?這些都是父母辛辛苦苦掙錢買來的,你們不掙錢,不打你們不知道心疼。
我說:我們又不是故意的。父母也會有摔壞東西的時候啊。
在這一點父親和母親的觀念就有明顯不同。
有一年夏天,母親在地裡乾活,叫我把她晾好的的茶端給她喝。
天氣炎熱,母親為了讓茶儘快涼下來,沒有將蓋子擰緊。我怕燙,捏緊杯蓋就拿了起來。不料,下一刻,杯子脫離杯蓋掉地上碎了。
我嚇得哇哇大哭。
一旁乾活的父親笑著安慰我說:杯子都不碎,商店裡的杯子賣給誰啊?
可是我就曾因打碎雞蛋遭到母親的毒打,也曾很多次看到二姐因為弄壞了某個東西遭到突如其來的棍棒加身。
後來有一次,家裡傳來了塑料桶被打爛的聲音,然後一片安靜。
我和父親調侃:一定是母親打爛的。要是彆人,早就河東獅吼、罵聲震天了。
父親笑了笑表示認同。
我對外婆說:人人都有不小心的時候,這樣的懲戒,除了讓人心理恐懼,畏首畏尾,能得到什麼教訓呢?
外婆說:教訓就是下次小心點,以後注意點。
我說:那母親犯錯了,誰來懲戒她?
外婆說:你真是反了天了,還想懲戒你母親,家裡的一針一線都是他們掙的,他們有什麼錯?
我不服氣:那就記賬,等我長大以後掙了錢把這些打壞的東西都還給她。
外婆說:你還的起嗎?你是她生的,她養的,供你吃供你穿,還培養你讀書,你的一切都是她的。這是你一輩子也還不起的恩情。
我反問:我掙的錢也是她的嗎?我的命也是她的嗎?
外婆說:當然。
我問:按照你這個邏輯,我的命是她給的,她就可以隨意處置,遺棄我,殺了我,法律也不該管了?
外婆:……
我置氣道:那現在我把命還給她了,豈不剛好。
外婆氣道:你這死丫頭,怎麼腦袋轉不過來彎呢?
我嘲諷道:如此說來,外婆的兒女掙得錢也該都是你的,他們給你了嗎?他們住著樓房,卻讓你住在茅草屋,這不是倒反天罡嗎?
外婆歎了口氣,罵道:一群白眼狼,我當初就不該生他們。
這話和母親常罵我們的話如出一轍,我暗自腹誹:我還不想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