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骰子!”
縣丞看著奕恒手中的骰子,滿臉疑惑,不禁問道,“找這玩意兒做什麼?”
奕恒用手指夾著骰子,目光看向縣丞,問道:“我問你,你可見過李長蟲用過這枚骰子嗎?”
縣丞搖了搖頭,肯定地說:“從沒見過。”
“那你在彆人身上見過它嗎?”奕恒追問道。
縣丞接過骰子,翻來覆去地仔細查看,還放在鼻子下聞了聞,“這枚骰子看著有點眼熟,上麵還有股淡淡的酒味。”
“找到這骰子的主人,或許就能發現盜取官印的疑犯了。”奕恒說道。
縣丞突然一拍腦門,恍然大悟道:“我知道是誰偷知縣的官印了,肯定是張典史乾的!”
縣丞站起身,急忙朝外走去,嘴裡還念叨著:“我這就去告訴李知縣,是張典史偷了他的官印。再讓捕頭把典史帶來,當麵對質,看他還能怎麼狡辯。”
此時,奕恒彎下腰,伸手在地上摸了一把,隻見手指上沾上了赤紅色的泥土,泥土微微發濕。“這裡怎麼會有這種泥土?”他暗自思忖。
隨後,奕恒站起身,打開書房的窗戶。在窗台的一個角落裡,他又發現了一點赤紅色的泥土,不過這處的泥土已然發乾。
他把手指放到鼻下輕嗅,泥土散發著一絲腐朽的氣味,其間還夾雜著淡淡的菊香。
奕恒自小就擁有遠超常人的嗅覺和視覺。常人難以察覺的氣味,他能輕鬆捕捉;常人難以看見的細微之物,他也能一眼洞悉。
即便是在漆黑的夜晚,他也能將周遭一切看得清清楚楚。這獨特的能力,是他與生俱來就擁有的。
而知曉他身體奇異之處的人,也僅僅隻有撫養他長大的師尊一人爾。
可他卻時常討厭自己這具皮囊,尤其是大雨之際。
奕恒輕輕一躍,從窗台翻了出去,他站在那菊花旁邊,伸手扒拉開殘菊,果不其然覆蓋根部的是一種赤紅色的泥土,腐朽中殘渣著幾絲菊花的氣息。
他猜測道:“看來這個盜賊很有可能是從窗戶爬進書房盜取官印的?可窗戶並未損壞……莫非當日窗戶並未拴住?”
奕恒又用手扒拉掉覆蓋在菊花上的積雪,在靠近牆根處發現幾個腳印,那腳印長十二寸,顯然是一個成年人踩下的。
他瞧著這腳印,長歎一聲道:“若僅僅是一枚骰子,外加一行腳印,怕是很難斷定就是那典史所為了。”
……
縣衙會客廳裡,氣氛凝重。
張典史站在廳中,神色慌張,一旁的捕頭和縣丞麵無表情地看著他,李知縣手持一枚骰子,滿臉痛心疾首道:
“好啊,你這個不知恩圖報的家夥!本官一直厚待你,你居然偷自家東西。說,你把本官的官印藏在哪兒了?”
在傳喚張典使來之前,他已派捕頭去他房間搜查,並未找到官印。
“大人,我冤枉啊!我怎麼會偷官印,我偷那東西有什麼用啊!”張典史連忙擺手,急得額頭直冒冷汗。
“那這枚骰子怎麼解釋?奕恒在我書房暗格的書架下麵找到的。你可彆喊冤,這上麵可有你刻下的記號!”李知縣目光如炬,緊緊盯著張典史,將骰子舉到他麵前。
張典史接過骰子,仔仔細細端詳了一番。
沒錯,這枚骰子確實是他的,上麵刻著那個顯眼的十字紋,可他還是大聲喊冤:
“這骰子確實是我的,但是前段時間就不見了,趙捕快可以為我作證,你不信可以叫來趙捕快一問便知。”
“去把找趙捕快喊來。”
李知縣拿回骰子,吩咐縣丞去傳喚趙捕快。
縣丞領命,大步流星地出去,與門口走進來的奕恒擦肩而過。
“奕恒賢侄,你來得正好。這家夥死不承認,堅稱自己被冤枉,你看該如何是好?”李知縣滿臉無奈,看向奕恒求助。
奕恒穩步踏入客廳,目光仿若利刃,將典史從頭到腳細細打量一番。
眼前的張典史,麵容冷峻而堅毅,濃眉之下,一雙大眼炯炯有神。身材魁梧壯碩,渾身透著股剛猛之氣。
身著一襲藏青色勁裝,恰到好處地勾勒出他矯健的身形,顯得格外利落。
腰間束著一條黑色革帶,其上掛著一枚銅牌,“典史”二字刻於其上,在光線之下,隱隱透著幾分威嚴。下身搭配黑色長褲,腳蹬一雙黑色快靴。
奕恒微微眯起雙眼,不動聲色地湊近,在他身上仔細嗅了嗅。
沒錯,這人身上散發的氣息,與那枚骰子上殘留的氣息極為相似。
可奕恒心裡明白,僅靠這一點,遠不足以斷定他就是盜印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