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激辯!程序正義or事實正義?(2 / 2)

那他就必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性。

申慶神情嚴肅地說道。

“林律師,請你不要混淆概念!”

“監護人就是監護人,家人就是家人,雖然家人通常都是法定監護人,但監護人可不一定都是家人!”

“林律師剛才自已也說了,監護人與被監護人,跟家人之間的區彆不大。”

“區彆不大,那也就是說,二者之間還是有區彆的!”

“在法律問題上,尤其是在法庭上,我們必須時刻保持嚴謹認真負責的態度!”

“我方認為,即便二者區彆不大,也絕對不能混為一談!”

“沒有法律依據,就是沒有法律依據!說破了天,福利院也是不構成犯罪的!”

“法律,可不是兒戲!”

林昊點點頭,笑道。

“很好!我很欣賞申律師這種一絲不苟的態度!”

“但是我也同樣要提醒一下申律師,法律並不是一成不變的!”

“時代在進步,經濟在發展,我們的社會,會不斷地出現一些新的問題。”

“這些新的問題要怎麼解決?法律嗎?以前的法律解決不了怎麼辦?就這麼放任自流?”

“我們現在使用的法律,都是以前製定的,它是不是還依舊可以適用在當今的社會,隻有檢驗過才知道。”

“正因如此,我們的法律才需要與時俱進,才需要不斷地進行修訂。”

“如果一直迂腐守舊,死磕現有的法條,不思進取,墨守陳規,那才是我們法律人的悲哀!”

“像「井田區愛心福利院」這樣的毒瘤,像衛禮這樣的惡徒。”

“如果僅僅因為缺少一點現行的法條,就讓他們逍遙法外。”

“那麼我們國家的法治,將是多麼的令人寒心!”

“我認為這樣的罪惡,必須予以懲治!”

訴訟雙方的律師你來我往,針鋒相對。

進行了一輪又一輪激烈的爭辯。

其精彩程度,不亞於在看一場國家級的辯論賽。

審判席上。

審判長公孫輝兩頭為難。

一方是堅持嚴守法條。

另一方卻要求務實革新。

一方主張的是程序正義。

另一方主張的是事實正義。

雙方各執已見,相持不下。

雖然從觀眾的角度來說,肯定是事實正義更加重要。

可是作為一名法官。

公孫輝自然也了解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從法理上來說,這二者缺一不可。

可現在,這二者之間卻產生了極大的矛盾。

這讓公孫輝非常的頭大。

在跟身旁的其他兩位法官商量過後。

他們一致決定把這個問題交給領導。

為了趕緊休庭去請示院長。

公孫輝趕緊敲響了法槌,說道。

“請訴訟雙方稍作準備,一分鐘後,各自陳述結案陳詞。”

“待訴訟雙方完成陳述之後,開始休庭!”

一分鐘後。

由原告方首先開始結案陳詞。

林昊麵色凝重地開口說道。

“我想問各位一個問題。”

“你們家……有老人嗎?有小孩嗎?有臥病在床需要照顧的病患嗎?”

“如果有的話,請你們一定要認真地聽完我接下來要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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