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激辯!程序正義or事實正義?(1 / 2)

衛禮心裡慌的一比。

他趕緊小聲說道。

“申律師,你這是乾什麼?”

我花那麼大代價請你過來,你可不要害我呀!”

申慶解釋道。

“衛院長,事到如今,這件事情是無論如何也賴不掉了的。”

“再繼續爭辯下去,也不過是浪費口舌而已。”

“現在瞞是瞞不住了,我們能做的,就是爭取不要被定罪!”

衛禮心虛地說道。

“可是……事情鬨的這麼大,真的可以不被定罪嗎?”

申慶自信從容地說道。

“衛院長請放心,至少在這件事情上,我有絕對的信心!”

衛禮將信將疑地點點頭。

到了現在這個時候,他已經無法完全地相信任何人了。

可是目前唯一能幫他的也就隻有申慶。

他也隻能把這最後的一絲希望,寄托在申慶身上。

申慶站穩身形,肅然說道。

“審判長,雖然我方承認,這一切的發生皆是由於福利院院長衛禮的領導。”

“可是我方對於原告的控告,依舊持反對態度。”

“原告控告我方虐待罪,但是福利院及其員工。”

“僅僅隻是有著形式上的共同居住,以及照顧扶養的關係而已。”

“並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家人關係,也就無法達成虐待罪的構成要件。”

“所以我還是那句話,原告方所堅持的主張,並不具備相應法律依據作為支撐!”

“因此,我方依然要求法院駁回原告方的起訴,並追究其誣告陷害的刑事責任!”

聽申慶這麼一說。

現場的觀眾又有點坐不住了。

在觀眾們看來,這就有點硬著頭皮強行辯護了。

這件事情從任何人的一般情感上來說。

都會覺得福利院這些人十惡不赦。

申慶在這個時候還要堅持為這些惡人辯護。

實在是看的他們牙癢癢。

原告席上。

林昊整個人站的筆直。

他神色認真地說道。

“關於法律依據這個問題,剛剛申律師也說到了。”

“在形式上,福利院的員工和院民算得上是共同居住,也存在著照顧扶養的關係。”

“這雖然跟法律意義上的家人有所區彆,但從法律上來說,福利院也算是院民的監護人。”

“監護人對被監護人實施虐待行為,這跟家人之間進行的虐待行為,又能有多大的區彆呢?”

“親如血脈相連的家人,遭受到了虐待的弱者,尚且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為什麼到了福利院,麵臨非親非故的監護者,一群飽受欺淩的老人,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了呢?”

“申律師,你不妨摸摸自已的良心,這合理嗎?”

林昊的這番話,得到了觀眾們的廣泛認可。

是啊,血脈親人之間的虐待都被法律保護!

為什麼陌生人之間的虐待,反而還不行呢?

難道陌生人會比親人下手更輕嗎?

申慶非常理智。

他知道林昊的目的是想煽動他的感性情緒。

他可沒有那麼容易被林昊的話影響。

作為一名律師。

他深知,儘一切可能地幫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才是他該乾的事。

既然現在的法律並沒有約束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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