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隻做了一個星期,就領回來一個黃毛,哭哭啼啼的說要跟那個黃毛結婚。
因為父親和繼母的嬌養,十八歲的李銘長的跟朵花一樣。
繼母尋死覓活想要阻攔她跟那個黃毛談戀愛,可是,她不聽,趁著月黑風高,直接跟那黃毛私奔了。
她走了,李蓮蓮還是挺開心的。
因為少了一個欺負她的人,她開開心心的上學,開開心心的回家。
可是,好日子就過了一年,李銘回來了,抱著一個小孩子。
一進家門就把那孩子丟到了李蓮蓮懷裡,說什麼是她外甥女。
那個孩子小的不行,跟一隻小貓咪一樣,李蓮蓮抱著她,雙手都失去知覺了。
繼母看都沒有看這個孩子,隻說要扔出去,李銘也不在意,說:“要扔你去扔,扔孩子是犯法的,我可不 做。”
繼母氣的渾身顫抖,隻能等父親回來拿注意。
父親是個憨厚的人,一輩子老實巴交,隻知道低著頭乾活掙錢,聽繼母說要把孩子扔了,他想也沒想就回絕了。
他說:“到底是一條命,養著吧,我努力多賺錢,多養一個孩子不是問題。”
他說多養一個孩子沒問題,他也確實做到了,早上走的更早了,晚上回來的卻更晚了。
繼母跟李銘根本就不管那個孩子的死活。
李蓮蓮覺著那小姑娘跟自己的命一樣苦,一放學就往家裡跑,愣是靠著一碗碗米糊把一個瘦巴巴的小丫頭給養大了。
他們對外聲稱小丫是繼母和父親的孩子,讓李蓮蓮喊她妹妹,李蓮蓮喊不出口,不過,她犟不過繼母和李銘。
當著外人的麵就叫小丫頭妹妹,可是沒人的時候,她就指著自己的鼻子讓小丫頭喊小姨。
時間過得很快,李蓮蓮小學畢業的時候,小丫頭四歲了。
李銘又開始不回家,她每天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早出晚歸,有時候還夜不歸宿。
繼母要管她。
她就非打即罵,說繼母是個瘋婆子,自己的事情都處理不好,還來管她。
再後來,她開始不回家。
當李蓮蓮開始忽略她這個人的時候,她卻忽然冒了出來,又抱了個孩子回來。
這次是個男孩子。
繼母一口氣沒上來,直接昏厥,李蓮蓮拉著小丫頭在隔壁偷聽,那個時候,她已經十四歲了,是個大姑娘了,小丫頭也五歲了,她隱約知道李銘是自己的親生母親。
小丫頭人小,但是聰明,背著人的時候都喊李蓮蓮小姨,得了好吃的,都會藏起來跟李蓮蓮一起分享。
當她們以為日子在慢慢變好的時候,李銘竟然又帶了個孩子回來。
繼母拿著棍子要打死她。
她卻梗著脖子不說話。
“說,這次到底是誰的孩子?李銘,你二十好幾了,是個大人了,你不能總是做這樣不負責任的事情。”
這些年,繼母愈發的老了,身體越來越不好,不知道是擔心自己老了沒人伺候,還是良心發現,忽然就不苛責李蓮蓮和小丫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