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負罪(2 / 2)

死亦何歡 沙與茉 6440 字 11個月前

回家的路上,我百感交集。

當時的我已經25歲了,身邊很多同齡人包括一些高中同學都陸陸續續結婚了,我預感到我很可能談不了戀愛,也結不了婚,內心既渴望又焦灼。

不料,發小的婚禮上,卻遇到了我的第二任男友。

他叫邱明,身高一米八幾,不算很帥,普通中上的長相。婚禮上他是發小老公的伴郎。

之後他便對我展開猛烈地追求。

他是暖男,是中央空調,對所有人都近乎越界的友好。因此也被我身邊的朋友詬病。

他對我說:從此以後,我隻做你一個人的專屬空調。

那時,他雖然還是個大四的學生,比我小三歲,卻是老家人,身高長相家室學曆各方麵都和我旗鼓相當,於我而言,是一個很不錯的結婚對象。因此他是我唯一一個公布在朋友圈的對象。

他對我表達強烈愛意之後,和我說他還有個女朋友,不過異地了很多年,早就已經沒有感情了,隻差最後說一句分手。

閨蜜說:這人怎麼這樣,一邊談著一個,一邊又追求另一個,恐怕不是良配。

這是一個可以結婚的對象,又如此中意於我,閨蜜的話我壓根就聽不進去。他能把這件事說出來,說明他十分坦誠。

我對邱明說:你把你的那些破事斷乾淨了,再來和我談。

很快他就分手了。我順理成章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起初我覺得不大對,按照正常的邏輯,戀愛初期是要有一段互相了解的相處過程,現在卻變成了他分手了,我就成了她的女朋友。

不是應該還有一段時間的追求過程嗎?

等我反應過來,我們已經確立了關係。

那就這樣吧。

我決定給他一個機會。我又一次相信我就是他的真愛和例外。

國慶期間,我們天天都在一起約會。

他是一個不成熟的‘小’男人。

走路一定要我走右邊保護我,給我拿包;

姨媽期一定要用雙手給我捂肚子,幫我緩解疼痛;

去外麵吃飯,我以‘我已經工作了,他還是個學生’為由主動付錢,他也沒有拒絕;

國慶期間,和閨蜜一起去高中同學家玩,我們三個女生都在爭著付車費,他在旁邊無動於衷,一門心思隻在我身上;

路邊有個小水窪,明明可以跨過去,他非要給我公主抱抱過去;

每當到了11:11,他都會截圖給我,說:打開手機就看到這個時間,說明我心裡在惦念你……

其實我並不在意這些虛頭巴腦的東西,隻不過因為他還是個學生,我相信畢業以後他自己上班了就一定會成熟的,我願意等他成長。

我們在大街上,一起玩套圈圈的遊戲,他得了個鑰匙掛件,遞給我說:這是我們的定情信物。

我當時心裡很不樂意,但是沒有發作,隻說:這怎麼能作為定情信物,定情信物必須是獨一無二的。

事後,我和朋友抱怨:定情信物是貴重之物,是難得之物,必須是花了心思的,怎麼可以如此隨便?難道隨便在馬路上抓一片樹葉也可以來做定情信物嗎?這樣的感情也太隨意了吧。跟小孩子過家家似的。

朋友附和,我還是想著可能和他還是學生有關係吧,等畢業了就不會這麼幼稚了。

國慶在家待了兩三天,我們就去了南京,住在我的出租屋裡。每天晚上,我們都睡在一起,但是他從來沒有表現出對我要那個的意思。

為此我還問了在北京認識的餘巍。

他說:要麼是純情大男孩不通人事;要麼就是那方麵有問題。

他還覺得更有可能是後者。

我相信邱明是前者,但還是忍不住好奇,問了他。

我說:你為什麼睡了幾天,一點那個意思都沒有,是我對你沒有吸引力嗎?

他說:不是。我隻是想把最寶貴的東西留在結婚以後。

他的回答我很滿意,我更加堅信他是前者。

國慶之後,我辭去了工作,找了一家化妝培訓學校學習妝造,準備以後從事這方麵的職業,不上夜班,好好和他在一起。

他知道我上培訓班要交學費,還把做家教賺的一千塊錢給了我。知道我喜歡書法,還給我買一整套的筆墨紙硯。我很感動,雖不好意思接受,但也不想拒絕他的好意,給他回了很多禮物,入冬的羽絨服、運動鞋,還有錢包……

假期之後,因為他在馬鞍山,距離南京隻有一站路的車程,我們也頻繁到彼此的城市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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