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周《致君堯舜疏》(2 / 2)

陛下留心民瘼,惻然痌瘝,真無忝堯舜之仁。而輒以司農告匱,一時所講求者,皆掊克聚斂之政。正項之不足,繼以雜派;科罰之不足,加以火耗。又三四年並征,水旱災傷一切不問。其他條例紛紛,大抵展轉得之民手,為病甚於加賦。敲樸日峻,道路吞聲,小民至賣妻鬻子女以應勢,且驅而為盜,轉而淪於死亡。

當是時也,有司以掊克為循良,而撫字之政絕;上官以催征為考課,而黜陟之法亡。以若所為,欲求國家有府庫之財,不可得已。且今日猶曰邊儲孔亟耳,長此不己,一旦帑藏充盈,或珍奇玩好、土木神仙封禪之事作,則皆言利之習有以啟之也。

功利之見動,而廟堂之上不勝其煩苛者矣。事事而糾之,不勝汰也;人人而摘之,不勝誅也。於是名實睹而法令滋張。頃者,陛下嚴贓吏之誅,自宰執以下,坐重典者十餘人,可謂得救時之權矣。然貪風不儘息也,為其所以導之者未儘善也。

堯舜之世,禮官多而刑官少,故畫衣冠,民無犯者。善乎賈誼之言曰:“禮禁未然之先,法施已然之後。……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不曰不廉,而曰簠簋不飭。”其禮遇臣下,類如斯矣。故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無狗彘之心,所謂禁於未然者也。往輔臣劉鴻訓以犯贓蒙嚴譴,雖法在不赦,臣猶為揆地惜。乃近者廠庫諸臣既發覺其見在者矣,又敕問既往不己,積弊相仍,事屬曖眛,不無懸坐為贓,此而置之重典,是為不教之誅,頗傷士氣。其他一切詿誤,指稱賄賂者,即業在昭雪,猶從吏議。從此深文巧詆,杜天下遷改之路,益習為頑鈍無恥,矯餙外貌,以欺陛下。士節日隳,官邪日甚,陛下亦豈能一一問之?昔張武受賄,漢文賜之金錢以愧其心,天下化之,則刑罰之不如禮教,彰彰已。

且陛下所以焦心勞思,躬親細務而不辭者,正以未得天下賢人君子而用之也。昔者堯舜勞於求賢,而逸於任人,故能成無為之治。陛下亦嘗搜羅遺棄遍天下矣,而所嘉與而樂用者,多奔走集事之人。方且以摘發為精明,以告訐為正直,以便給利口為才諝,又安得天下賢者而用之?即得其人矣,求之太備,或以短而廢長;責之太苛,或因誤而成過,有動遭罪譴已耳。夫堯舜之所以稱聖者,以其不自用而取諸人也。當是時,天下之聰明才技,豈複有加於堯舜?而堯康衢必訪,舜邇言必察,故能合天下之愚以成智。

今陛下聖明天縱,卓絕千古,諸所擘畫,動出群臣意表,遂視天下以為莫己若,而不免有自用之心。臣下自己為不及,益務為謹凜,救過不給;讒諂者因而間之,猜忌之端遂從此起,陛下幾無可與托天下矣。夫天下可以一人理乎?恃一人之聰明,而使臣下不得儘其忠,則陛下之耳目有時而壅矣;憑一己之英斷,而使諸大夫國人不得衷其是,則陛下之意見有時而移矣。方且為內降,方且為留中不報,又何以追喜起之風,而奏雍熙之上理哉?且夫以王之寀為國本死也,而不蒙身後之恤,至今誣贓未豁,則邪正之辨幾何而不混乎?挺擊一案,與楊左移宮、高魏紅丸,同宗社至計也,之采宜死,則楊、左、高、魏亦宜死,而逆璫之專殺且有功而無罪矣!

門戶二字,數十年來不知殺天下多少正人,傷天下多少元氣!自陛下登極,嚴旨禁敕,冀與天下登蕩平之路,而葛藤之說猶未儘除。陛下矯枉過正,至欲抑君子以平小人之氣,用小人以成君子之功,是消長漸分,而前日之複轍將複見於天下也!唐虞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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