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的,在他準備來這裡勘驗現場的時候,就已經思考過。
那種作案後丟棄作案工具的情況並不少。
根據不完全統計,很多凶手作案後都會把工具丟棄。
特彆是對於這種殺人拋屍的案件。
之所以,吳畏還會堅持過來勘驗現場。
最主要的原因是,李豔老公的職業。
他是大一個木匠,平時主要給周邊的人定做家具,獲得生活來源。
對於這種手藝人,順手的工具一般會很珍惜。
關鍵是,在吳畏看來,這個家庭十分的節約。
從他看到李豔老公穿著的那一刻起,吳畏就意識到,這個家庭經濟狀況並不富裕。
準確的,還有些拮據。
這個結論,在進入院子內,顯得尤為深刻。
院子內除了散落的工具碎屑之外,還有一個二八大扛自行車。
看樣子十分破舊。
在這個上學都要騎著電動自行車的時代,顯然這種交通工具太過時了。
當然,這也側麵反應出家庭的經濟狀況。
這種經濟狀況的家庭,凶手會舍得扔掉一個斧頭嗎?
如果丈夫對於李豔十分痛恨的話,不定把那個斧頭一直放在身邊,隨時滿足自己怪癖。
因此,在吳畏看來,作案工具很可能還在家鄭
隻是目前還沒有找到。
對於眼前這個沒有任何過硬證據的案件,如果沒有找到作案工具,那麼後期的刑事審判,也會缺少關鍵的訴訟證據。
想到這裡,吳畏深深的呼出一口濁氣。
他心中暗暗下定決心,必須要找到作案工具。
這是自己身上的使命!
更是對死者亡靈的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