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青帝國的國家銀庫失竊案由來已久,而且根本找不到最初的源頭。
而盛怒之下的德光帝,也顧不得法不責眾,乾脆不加區分的按照時間劃定,把嘉賀年間直到案發之時所有曾經在國家銀庫就職的官、丁,一律治罪。
這其中肯定會有不少在法律層麵上冤枉的。
但是,無所謂了,皇帝已經憤怒了,正所謂玉石俱焚。
因為其中或許會有個彆冤的,但是如果要仔細查辦,絕對會有大多漏網的。
九百多萬兩銀子,對於一個連龍袍上都打補丁的皇帝來說,怎麼可能會忍?論到財富,德光帝是萬萬不能跟父親和祖父相比的。那位處於黛青最鼎盛時期,自命有著十全武功的翔隆大帝,從來沒有在花錢的事情上委屈過自己,他在位六十年來銷金費銀的背後是黛青國庫每年七千萬兩白銀的驚天收益在支撐著。即便到了嘉賀帝的時候,每年也是有二三千萬兩的收入的。何況嘉賀帝一即位就查抄了黛青第一大貪官鈕祜祿·善保,一下子就賺了十億巨財。
可是德光帝每年隻有一千萬左右的收入,而僅僅是江寧條約給吉利國的賠款,就高達兩千萬兩。更不用說戰爭造成的很多直接損失了。
所以,德光帝他是真缺錢啊,他拚命的節儉,不僅龍袍上要打補丁,而且這補丁還是自己的妃嬪親手補的,目的單純的就是為了省點錢。
自己都這麼節儉了,居然還有人在偷自己。自己才是天底下最冤的那個人。
而且,如果說到無辜,自己的父親嘉賀帝,甚至可能包括自己那位自詡絕頂聰明的祖父翔隆帝,也都是最無辜的受害者。
當皇帝覺得自己成了受害者的時候,他當然不會再考慮彆人是不是冤枉的問題了。
隻要你在那個位子上乾過,你就是共犯,就是同謀。
其實,按照考慮到黛青特有的潛規則的作用,除了皇帝本人,確實沒有一個真正冤枉的。
正所謂,雪崩之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當時的一個普通庫丁,哪怕自己一兩銀子也不拿,僅僅靠著“裝看不見”分享彆人的好處,一年也能分到三五千兩銀子,乾到退休,幾萬兩銀子還是有的。
而如果手腳勤快點的,乾上一年不顯山不露水的劃拉到三萬兩銀子還是非常輕鬆的。
而這還隻是普通庫丁的最低收入。
那些做官的呢?看見不說,知道不講,對於官員來說難道不是失職?而這種失職可以帶來的收入又“應該”有多少?
所以,根本不可能有人是乾淨的。如果有,早就暴出大雷來了,而事實上幾百年來,根本沒有暴過任何大雷,就說明,所有人都在“看見不說”,而所有的“看見不說”的背後都是同謀——哪怕你沒有拿那份好處,你也是共犯。
稍微用一點點腦子就能想明白,皇帝這樣的想法,是不錯的。
但是,冤枉的人,肯定不會心服。
雖然他們不得不口服。
扈倫家就是這樣的情況。
嘉賀年間,吉郎阿曾經在銀庫當過三年的官。他又不瞎,又不傻,相反一向以“勤謹”著稱,他怎麼可能對於銀庫的問題一點不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