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順應民意的冤案(1 / 2)

清夢醒 哈什納達爾 4902 字 2024-04-14

江右巡撫是九江南道的頂頭上司,被他天天盯著懷疑,那滋味恐怕好受不了。

而且,九峰對沈葆楨的懷疑,並不完全是出於妒忌和偏見。

沈葆楨還真就不是完全的“乾淨”。

他手上有“命案”。

沈葆楨當然不會行凶殺人,事實上他做為地方官,非常重要的責任同時也是他獲得地方士民愛戴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因為他殺了很多凶惡之徒。

但是他真的有命案。準確的說是冤案。隻是誰也說不準,到底有多少人命是枉死在他手裡的。

因為沈葆楨最樂意乾的事情就是“為民除害”,他有個習慣,隻要是民憤極大的案犯,隻要抓住就以“老盜無供,就地正法”為由直接處死。

但這是與朝廷律法相悖的。按照黛青律例,凡是抓獲凶犯,不僅必須有明確的人證、物證,還要驗明正身,並且必須逐級上報,然後才能處死。之所以如此,就是為了防止冤假錯案發生。

很多重大案件,其案情往往不是簡單清楚,而是錯綜複雜暗藏玄機。即便謹慎處置,嚴格遵守流程,都有可能會出現錯斷斷、誤斷的情況。

更何況,有些時候一案件本來就是故意設計布局,甚至串通造假。

前麵曾經說過,黛青當時已經有所謂“白斬鴨”的現象出現。有些大盜會花錢買出替身,代替自己頂案送死。

這種還是比較明顯的凶手刻意造假。

那麼更不用說有些案件純粹就是官方為了某種草菅人命了。

比如一度非常有名的江南“羊吃白菜案”,江南某豆腐店幫工葛大突然暴斃。因為其妻秀姑甚美,坊間便流傳秀姑與其房東楊舉人有私情,進而謀害親夫。謠言傳得沸沸揚揚,儘人皆知。

然後,縣衙居然真的就“順應民意”援引此說,將楊舉人和秀姑定為凶手。

兩人堅決不肯承認罪。

不認罪是吧?

用刑。

一輪拷打還沒完,秀姑就認罪了。楊舉人起初不認,遭到更重的拷打,最後實在受不過,也認了。

定案。

但是楊舉人的家人很快提出上訴。

但是真正可惡的事情發生了,案件按照流程上報到府、道、省層層級級的審核官員居然全都集體瀆職,一致維持了縣級判決。

對於這樣的結果,一般人也就認命了。最多可能會罵一句“老天不公”,但是卻不能把官府和朝廷怎麼樣,甚至連公開的罵都不敢。

黛青的小民就是這樣的軟弱。

可是楊舉人家族卻不是軟弱的小民。他們居然繼續上訴,一直告到了京城,告到了兩宮四王的麵前。當然這個代價是巨大的,按照黛青當時的官場慣例,對於已經由各級官府定案的案件,要通過最高皇權來推翻,上訴人必須“滾鐵筒”,就是從一個內部釘滿鐵釘的圓筒裡滾一遍。

滾出來的人,或許不會死,但是遍體鱗傷是一定的。

一些人直接就嚇退了。

這規矩是由皇帝定下來的嗎?

當然不是,但是皇帝也不能違背,這種官場的規則,因為這個規矩本來就是用來製衡皇權的。試問,如果百姓對官府一有不滿,就都一直捅到皇帝那裡去,皇帝如果剛好是那種勤政愛民的,那底下的官員還怎麼活?

水至清,則魚不活。

所以要加以限製。

可偏偏楊舉人的姐姐非常剛烈,居然真的就滾了鐵筒。於是兩宮終於接到了上訴的狀子,案情得以重審。

結果一審之下,重新驗屍,得出的結論居然是係暴病,非毒殺。根本就不存在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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