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無法無天的小男孩!(2 / 2)

官場:步步高升 流浪 4129 字 2024-04-07

唐敏立即衝過去抱住羅小小,心疼的流眼淚。

張海龍走過去,輕聲說道:“小姑娘,我是警察,是來給你主持公道的,告訴我,之前都發生了什麼?”

唐敏也跟著說:“小小,你把事情的經過告訴警察叔叔,警察叔叔會給你主持公道的。”

在唐敏的鼓勵下,羅小小抬起頭,淚眼婆娑的說道:“我吃完早飯,出去玩,遇見了宋濤,他把我騙到一個角落裡,摟抱我、親我、脫我褲子……我當時都嚇哭了,想要推開他,但他還是不放過我,還嚇唬我,我如果不配合他,就打我……最後……最後他也脫掉褲子,把我壓在地上……當時我都要疼死了,他捂住我的嘴,不讓我出聲……事後,他還威脅我,敢說出去,就殺了我……我好怕啊……嗚嗚嗚……”

說完,羅小小趴在母親懷裡放聲大哭,哭的撕心裂肺、嗓子都啞了。

唐敏哭道:“警察同誌,我女兒絕對不會撒謊的!她從小是個誠實孩子,從來沒撒過謊啊,她這麼小就被欺負了……以後怎麼活啊……”

張海龍臉色陰沉的說道:“你放心,我會給你女兒主持公道的,稍後,我會派人帶你女兒去醫院做檢查,希望你能配合,有了證據,我們才能立案審查。”

“好,我配合。”

唐敏急忙點頭:“我一定好好配合,隻要能給我女兒主持公道,讓我做什麼都行。”

張海龍喊來警察小李,讓小李帶著唐敏和羅小小去醫院做檢查,然後轉身去找宋濤的家人。

第一眼見到宋濤時,張海龍就看出宋濤不是一個安分的孩子,三角眼,大鼻頭,咧著嘴,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

當得知宋濤的實際年齡時,張海龍皺起了眉頭。

宋濤今年虛歲十二,周歲十一。

按照法律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兒童不管犯了什麼罪,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如果宋濤真的欺負了羅小小,是不用坐牢的,隻需要賠付一些錢就行了。

聽起來很操蛋是吧?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以前社會資源貧乏,信息閉塞,孩子們都比較純真,家長們也都負責任,所以孩子們即使再頑皮,也很少會去犯罪。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社會發展迅猛,資源豐富了,信息也處於爆炸時代,孩子們每天玩手機,接觸各種亂糟糟的信息,導致思想早熟,再加上無節製的吃喝,導致身體也提前發育。

這種情況下,一些十來歲的孩子就容易做出衝動的事,什麼強殲啊、打架傷人啊、甚至是殺人啊。

最近這些年,網上經常報道關於未成年犯罪的事,殘忍的行為令人發指,但由於法律的限製,又不能讓十來歲的孩子承擔刑事責任。

這些年,經常有人呼籲修改法律,把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降低一些,震懾那些早熟的孩子,上麵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正在積極商討,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製定新的法律。

張海龍進行詢問的時候,宋濤的父母極其不配合,一口咬定就是過家家、玩遊戲,不存在惡意欺負的事,小男孩宋濤也不承認欺負羅小小,隻是說和羅小小玩遊戲,而且還是羅小小主動找的他,求著宋濤玩過家家的遊戲。

宋濤怒聲罵道:“早知道羅小小這麼小心眼,玩不起遊戲,我就不搭理她了!以後她就是跪下求我,我也不會跟她玩了!”

“兒子說的對,以後離羅小小遠點!彆搭理她!她就是個小騷貨,不配跟你玩!”

父母力挺兒子宋濤,把羅小小貶的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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