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悲慘身世(2 / 2)

可每當咚咚回顧童年,記憶中就隻剩下彆人口中“下賤”的媽媽,還有一個禽獸不如的生理學父親.

咚咚默默望向湖麵,繼續述說著自己的故事:“捅死那個男的以後,我就一個人流浪街頭,討飯,翻垃圾桶,跟野狗搶吃的.”

“沒辦法,雖然我沒有家了,我的人生還在繼續,總要活下去。”

“後來,我進了一個小團體,沒什麼規模的那種,就十幾個人。大家經常組團從下水道穿過鏽牆,跑到內城去偷那些有錢人的東西,再帶回邊陲倒賣。”

“他們當時對我挺好的,認我當妹妹,有好吃的會分給我,一起去酒吧跳舞唱歌,還會帶我飆車。大家每天勾肩搭背,說說笑笑,一度讓我重新有了家的感覺。”

蘇默垂著眼沒有說話,等待著接下來的轉折。

這個故事很美好。

但蘇默知道,“美好”二字在邊陲是不存在的。

這是一片惡土。

即便是童話,也隻剩下黑暗。

咚咚嗤笑一聲,繼續說道:“當然了,團體養著我,我也要為團體做貢獻。”

“所有臟活,累活,危險的活,他們全都交給我去做。團體裡任何人犯了任何事,他們也都會推到我身上,讓我出去頂罪。”

“因為我是團體裡唯一一個小孩,內城法律管不了我,治安官隻能把我抓進局裡拘留幾天,最多把我毒打一頓泄憤,到頭來還是要把我放走。”

“所以,大家犯下的所有事都由我背著,我幾乎每天都會被治安官毆打。”

“但我心甘情願,因為我把團體當成家,把他們視作家人,家人間互幫互助是應該的。”

說到這裡,咚咚眼神變得有些戲謔:“後來我10歲那年,他們去一個富豪家裡偷東西,事情暴露了,對方有權有勢,叫來好多治安官追捕我們。”

“就和以前一樣,我被推出去頂罪了,還在治安局見到了那個富豪,他當時隻說了一句話——廢掉她。”

咚咚下意識把手搭在左臂義體上,手指捏得很緊:“治安官就找了一個沒有監控的地方,四五個人用甩棍圍著打我。”

“我的左臂被打折了,脊柱也被打斷了,下半身完全癱瘓,渾身上下隻剩下右手臂和頭還能動。”

“他們沒有把我打死,而是把我扔回了邊陲。因為那個富豪覺得死了太便宜我,變成廢人活下去才是對我最好的報複。”

咚咚眼中倒映著月光粼粼的湖麵,幽幽地說:“我記得很清楚,那天下著大雨,路上全是冷冰冰的積水。”

“我倒在地上,用還能動的那條胳膊爬,不停地爬,爬了六個多小時,最後爬回了團體據點。”

“我其實沒什麼奢求,隻希望大家摸摸我的頭,安慰我,以後有吃的記得分我一口,就夠了。”

她說到這裡嗤笑一聲,譏諷地說:“但你知道他們當時什麼反應嗎?他們讓我滾,他們說我已經沒用了,團體不養廢人。”

“我一輩子也忘不了那些‘朋友’們冷漠的眼神,更忘不了最年長的那個、我一直當哥哥看待的人,往我臉上重重踢了一腳。”

她指向自己右側麵頰顴骨下方三厘米的位置,笑得無比淒涼:“就踢在這裡。”

蘇默閉上眼,不禁輕輕歎氣。

他終於明白,為什麼咚咚會養成這種暴躁、充滿攻擊性的性格。

因為黑暗的環境需要她變成這樣。

想在邊陲活下去,唯一的方法就是變狠。

彆人對你多狠,你就要比對方更狠。

想要任何東西,哪怕隻是簡簡單單的“活著”,都要去拚,去搶,去把彆人踩在腳下,然後頭破血流往上爬。

這就是邊陲區。

一片殘酷的惡土。

整個新月城離地獄最近的地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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