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坤還看到了她穿的鞋子,是一雙籃球鞋,鞋子很新,看起來應該剛買不久。
雖然向坤對球鞋沒什麼研究,也很少看籃球,但他還是一眼就認出了女5鞋舌上的標誌那是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的標誌。
因為大學舍友常彬就是詹姆斯的球迷,大學的時候平均一年一雙詹姆斯的簽名鞋,還有各種相關的周邊,t恤、球衣球褲、帽子之類,這標誌向坤在宿舍裡看過太多次了。
他打開手機搜索了一下,發現女5穿的這雙鞋是剛剛發售沒幾天的lebron17,現在就穿上了,應該是參加提前預購或是通過耐克內部渠道先拿到鞋。
這麼看來,女5應該是個籃球迷而且和常彬一樣是詹姆斯的粉絲?
然而知道這點好像沒什麼用,他總不能去弄耐克的銷售資料來追溯購買者吧,這難度太大了。
不過美女在每個團體裡都是引人注目的,如果女5也有參加球迷粉絲團體的話,說不定可以在網上找到照片?甚至可以問問常彬?
但這樣注定要消耗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並不符合他的訓練目標,他又不是真的出於什麼目的要探尋女5的真實身份,隻是在練習用視覺、聽覺、嗅覺等感官能力進行快速的身份和行為判斷而已,如果需要直接對話或是詢問彆人、事後調查的話,那就已經脫離他的訓練範圍了。
向坤緊盯著的女5手中不斷顫動的筆杆,依靠動態視覺,敏銳地捕捉筆杆的移動軌跡,右手也成握筆的姿勢,在自己的大腿上劃動著,想要“讀”出女5寫出的內容。
但很快他就發現,根本做不到。女5的寫字速度太快了,寫的字必然有很多的連劃,不是一筆一劃地標準字體,而且筆杆活動的幅度又小,他觀察的角度又不好,想要複寫出來,根本不是一時半刻能做到的。
直到女5吃完了點的金槍魚三明治和咖啡,收拾東西準備離開了,向坤也沒能靠所得的各種信息推斷出她的確切身份和職業。
看到女5推門而去,向坤甚至下意識地想要站起來跟過去。
他知道自己是有一些強迫症傾向的,遇到事情,碰到疑難,不搞明白,就會覺得難受。
不過好在他還沒有病入膏肓,依然可以靠理智控製,所以沒有貿貿然地跟上去。
弄明白女5的身份,對於他的能力提升並沒有任何的幫助,對他自己來說也沒有任何的意義,而且還有可能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引來不必要的關注。
所以最後,向坤對女5的判斷,就隻有:
長得漂亮的女學霸,穿衣打扮走實用簡潔風,並不追求品牌和外觀,但家境應該不差,疑似醫生或醫科生,正在學習精神病學,可能在實習,是籃球迷以及詹姆斯的球迷。
向坤在咖啡廳待到了下午四點多才離開,先後觀察了從女1到女23、孩1到孩7、男1到男9,共39個目標。
這39個目標,他依靠對全身的觀察、身上氣味的收集,以及目標與其他人的談話聲、手機對話的聲音,判斷出了31個目標的身份、職業,甚至有14個目標直接知道了他們的名字其實也不難,同行的人叫出名字,或是打電話的時候自己報出名字都有。
剩下那8個未能準確判斷出職業的人裡,向坤對女5最為念念不忘,對沒能判斷出她的職業和其他身份信息頗為不甘。
嗯,肯定不是因為她長的最漂亮。
肯定不是……
今天向坤用了差不多五個多小時才“觀察”完39個目標,而且也不是每個進入咖啡廳的目標都進行“觀察”,因為有時候還沒來得及“觀察”,客人就已經離開了。
“觀察”的結果其實並不儘如人意,不必要的冗餘信息太多,效率太低。
不過他相信,經過長時間的訓練以及總結、改進,加上飲血後變異的幫助,他很快就能得到提高。
到時候,或許他走進一個有幾十人的場所裡,便可以在幾分鐘甚至幾十秒內,將周圍的環境觀察完畢,對所有的人進行一個初步判斷。
也能夠在幾十甚至幾百人的人群中,很短時間內就找到特定職業或對自己有威脅的人。
那時候,才是真正將自己的感官能力充分發揮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