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是辦完婚禮領了結婚證,過後一段時間才會懷孕,那才是合情理合法的。
花如魚側頭看向錦天,真是一個大了無語,她把順序搞錯了,她是真不知道,還是裝做不知道?還能這麼理直氣壯?
錦天安慰她,就像安撫小孩子,說:“七七,乖啊,咱彆和這種人爭辯。
你要知道,她以為她說的就是對的,那就附和她說,你是對的。不管對方說什麼,你隻要說,你是對的,就好。
不然,咱們越和她爭辯,越是爭辯不清,反而還把自己氣的夠嗆。倒顯得咱們和她一樣,也是傻子一個。
這種人交給政府就好,政府會收拾她的。”
“哦——”花如魚拉長聲音回複一聲,然後對著錦天說:“我本來想來看看她害怕的慘淡模樣,可惜,看到了一個蠢模樣。
早知道她這樣反應,我就不來了,感覺在拉低我的智商,顯得我很蠢似的。
天哥,咱們上班去吧!”花如魚說完,轉身就走,沒再看花紅一眼。
花紅眼神閃了閃,盯著花如魚的背影叫喊著:“花七七,你彆走,你叫他們放了我。”
看守的士兵把她往屋子裡一推,門又重新被鎖了起來。
她跌坐在地上,嘴裡不停地嘟囔著:“這怎麼可能,病秧子不該這樣的,她怎麼敢?我怎麼辦?”
隻有幾平方的屋子裡隻有花紅無助的呢喃回聲,沒有人回應她。
錦天和花如魚離開後不久,花紅被軍區保衛科送往大林鎮革委會。
大林鎮革委會的主任接到軍區的移交,試探著問:“同誌,不知道你們想這個花紅怎麼處理?”
保衛科的同誌說:“公事公辦。”
等人走後,革委會的主任看著花紅,眼睛裡滿是精光,傳播不實信息和言論,還辱罵軍嫂,這就可大可小,但是是軍區送來的,就必須往大了辦。
還敢和知青搞破鞋,肚子裡還有了崽子,這個花紅真是不知道死是怎麼寫的?
她們家可剛因為拐賣一案被判刑四個月,還是送的邊境農場,這輩子大概是回不來了。
他做做好事情,把她也送那裡去吧,讓她們一家子多一個人團聚,也許運氣好,她還能在農場裡看到花家另外幾個人。
主任衝著門外叫了一聲:“來人,把這個蕩婦花紅關起來,咱們去盤龍村,抓那個什麼姓孟的知青奸夫去。”
這時,花紅才回過神,尖叫著:“主任,我是冤枉的,求你放了我。都是那些當兵的相互勾結,陷害我的。”
革委會主任看著她壯碩的身材,難聽的聲音,還有難看的嘴臉,厭惡的說:
“快,先把她的嘴堵住,怎麼會有小姑娘長的這麼醜?那個知青是怎麼下得去嘴的?他是真不挑,還是眼瞎啊?”
聞聲從外麵進來的兩個革委會的人,一個人摁住她,一個人拿著一塊破抹布塞進了她的嘴裡。
她聞著抹布上的味道,不停地乾嘔,卻是沒有人理會她,粗暴強橫地把她拉出了革委會主任的辦公室。
主任還在屋子裡喊道:“留兩個人看著這個破鞋爛貨,咱們組織人手,去盤龍村抓奸夫。”
“是,主任。”外麵傳來一聲興奮的回答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