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書記也不追究了,是吧吳書記?”
吳永新冷冷的偏過頭去。
“這樣吧明遠,晚上我請你喝酒,好不好?”
“不用不用,要麼我就中午請你吃飯吧,昨晚影響嫂子睡覺了,把嫂子也請來,我當麵賠不是。”
“呀,那還真不行,今天你嫂子回娘家了。”
“沒上班?”
陸明遠愣了一下,徐達說看見周艾琳進了財政局。
“上了,到班上請個假,然後就回樺林,她媽媽生病了。”
陸明遠心裡一緊,道:“這樣啊,那改天再聚,我先回去了。”
陸明遠匆忙離開了辦公室,吳永新一雙冷眸看著李明傑,豬也能聽明白,李明傑在金櫃KtV和人打過架。
李明傑訕笑著也回了自己的辦公室,這種事打死也不能承認,否則那就是政治汙點。
陸明遠回到辦公室就給徐達打電話,徐達還在財政局門口,並沒有發現周艾琳出來。
陸明遠連忙讓他進財政局找個理由找周艾琳,看看還在不在。
果然,周艾琳請假了不在,而且徐達發現財政局還有個後院,那邊也能離開。
由此證明周艾琳的嫌疑還是很大,而且具有反偵察的能力,八成就是張老黑讓的。
有些麻煩了,偌大的杏山縣不知道上哪去找了。
隻能等周艾琳回家抓她審問了,可是一旦冤枉了人家,就會被動了。
從昨晚抓賭到現在過去了九個小時了,張老黑的腳傷需要藥物,更需要一個場所休息,他不可能自己去租房子,更不可能去酒店網吧之類的公共場所,那麼他躲在了哪?
而周艾琳似乎也並不著急,昨晚在家睡覺,今天上了班請了假,才離開,說明了一種可能,張老黑已經有了很安全的躲藏的地方。
如果說早就有這種地方,乾嘛還要租昨晚那套房子?
那就說明對現在住的地方有顧慮,這是不得已才去住的。
什麼顧慮?
是位置?還是房子的所有權?或者條件簡陋不如出租屋?
皆有可能。
位置上的顧忌,縣委家屬大院?
所有權的顧忌,李明傑的家?不至於。
條件簡陋的顧忌,那有可能是倉庫。
會不會是家屬區大院裡有閒置的房子?周艾琳早就給張老黑準備了,而張老黑不去,現在迫不得已才去的?
事不宜遲,陸明遠開車去往縣委家屬院。
家屬院並沒有警察和武警看守,而是縣委保衛科的人,看管也很鬆散,賣菜的隨便進,裡麵住的也並不都是縣委縣政府的人。
門口大黑板上貼滿了出租房屋的廣告,果然什麼人都可以住進來,也說明大領導幾乎不住這裡。
李明傑肯定住在這裡,因為是紀委給分的房子,紀委隻能有權利分這裡的房子。
陸明遠在大院裡麵亂轉,
遇到老人就問有沒有見到一個腳受傷皮膚很黑的男人,陸明遠覺得老人愛起早,或許早上見到過,
遇到年輕人也問,因為年輕愛熬夜,或許昨天夜裡見到過。
結果轉了兩個小時也沒收獲。
正想離開時,遇到了紀委四室的何豔嬌,這是中午下班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