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也就是正月初二,對張小虎的審判如期進行,在場的工作人員看著張小虎的眼神或多或少都帶著一些埋怨,如果不是因為他,恐怕這裡的大多數人這個時候都是在給上司拜年的路上呢。
這個案子馬勇並無任何交代,甚至都沒有過問,大家也都認為隻是走個程序,走個過場,畢竟人證物證俱在,就算你抵賴都沒用!
就在即將宣判的時候,主審官問道:“請問被告方是否還有其他陳述?”
喬昕看了一眼楊燕,內心滿是複雜;就在她剛準備說話的時候,女秘書先開了口:“法官大人,我有話說!我還有一份證據要提供!”
主審官猶豫了一下,隨即點了點頭:“可以。”
畢竟這個案子本身還是有一些疑點的,隻是迫於輿論的壓力他們不得不馬上處理,如果能有更新的證據出現能夠證明被告人確實有實際的違法犯罪事實,對所有人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隻聽那女秘書說:“我這裡是一份錄音,在開庭前才錄的,裡麵是張小虎他老婆跟我的對話。”
她這話一說完好幾道目光頓時就凝聚在了楊麗君身上。
楊麗君滿眼的不可置信,直到主審官問她:“請問這位楊女士,你是否在開庭前跟原告接觸過?”
她木訥的點了點頭。
雖然這不符合規矩,甚至有可能是出現了程序上的漏洞,主審官很想宣告這條證據無效,但是架不住現場的眾人跟記者們強烈的要求,他隻能示意先聽完再進行定奪。
以下為錄音內容。
楊:“我知道你受了委屈,你要多少錢就說,隻要我們能給的起的一定給。”
秘書:“我不要錢!我就要一個清白!”
楊:“對不起,實在是對不起,但是你也知道,那天晚上他喝了酒,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秘書:“所以他就可以為所欲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楊:“真的十分抱歉,我可以出三十萬,不,五十萬,我不奢求你能翻供,隻要你能原諒他,讓他少坐幾年牢。”
……
“嘩!”人群發出陣陣噓聲。
“有錢了不起嗎?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強烈要求重判!嚴判!”
隻剩下楊麗君站在那裡歇斯底裡的大喊道:“不是這樣的!不是這樣的!”
主審官敲了幾下法官錘:“肅靜!肅靜!”
可是楊麗君還是在不停的說不是這樣的,主審官問她:“這錄音裡麵的話是你說的嗎?”
楊麗君回答道:“是我,但還有其他的話她沒有放出來!是有人找到我,說她願意接受和解,所以我才在那個人的帶領下去找她的!”
“請問是誰說的?又是誰帶你去見原告的?”
“是一個男人,他蒙著臉,我不知道他是誰。”
哎,就連主審官都在心裡麵歎了一口氣,就算知道她被人利用了又怎麼樣?她沒有證據證明啊!更何況這個錄音一放出來,不就更加說明了被告實施了犯罪的事實嗎?
喬昕又看了一眼楊燕,終於下定了某種決心,然後把手舉了起來:“法官大人,我有疑問。”
“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