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失蹤的的確是這次碎屍案的死者。
大四生,才實習沒幾個月。
之所以現在才報失蹤,是因為死者失蹤前一個多星期請了假,說是要回老家幾天。
然而過了假期了,死者還沒回來。
公司那邊一開始以為她是回學校了。
但又過了幾天還是沒音訊,而且打電話一直沒人接,就把電話打到了學校去。
學校那邊才發現死者已經有段時間沒回去報到了。
就調了檔案給死者的聯係人打電話。
這才發現死者根本沒回老家!
學校領導驚得渾身冒汗,急忙跑派出所報案。
淩嶼不知想起了什麼,問教導主任:“死者談戀愛了嗎?”
“這,還真不清楚,畢竟大四了,學校不會管很嚴。”
淩嶼就點點頭,沒再問。
而在錄完口供後,他開始分配任務。
從死者生前的人際交往、住址和消費賬單一一徹查。
根據死者的舍友的說法,死者的家庭並不富有。
她是從大山裡考出來的。
平時很節約。
也不怎麼外出逛街買東西。
除了學習外,其餘時間都拿去做兼職了。
但是最近幾個月卻頻繁外出。
偶爾還會帶東西回宿舍。
晚上也總是拿著手機傻笑。
一開始她們以為死者是談戀愛了。
但死者否認了。
不過淩嶼查了一下死者的私人物品,發現有不少中奢物品。
但查了消費記錄,卻看不到對應的消費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