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露出一條指縫偷看著說:
“沒看到,沒看到,爸爸媽媽,你們繼續啊!小豆子絕對沒看到。”
小丫頭恐怕壓根就沒想讓他們繼續。
一開口就看到李想被張玲立刻推開了,然後紅著臉背過身的同時叫了一聲“小豆子”。
那感覺有幾分像是在埋怨小豆子剛才多嘴亂說話。
李想則大大方方的走到了小豆子麵前,俯身伸出一根手指,放進小豆子偷瞄的指縫裡,帶著幾分無奈的笑容說:
“你這孩子!這就叫沒看到?”
小丫頭放下手看向李想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
頃之。
三人重新回到屋裡,圍桌而坐,已經一言不發好一會兒了。
朝祭結束,李想送了個“福肉”就鬨出小豆子失蹤的事情。
剛剛又有人通知李想去主持今日的夕祭。
他實在有些不放心張玲母女的安全。
張玲更是因為自己之前的疏忽陷入了深深的自責中。
怎麼辦?
李想率先開口提出道:
“玲兒,要不我還是送你們回家吧。”
“回家?”張玲冷哼一聲,一手撫摸著小豆子的臉頰繼續說,“你以為送我們離開宗祠就能安全?不可能。”
“我知道你的意思。”李想擔憂的目光也看向小豆子說,“我們大人或許可以防範。最可惡的他們已然對無辜的孩子動手了。我……突然發現自己真無能!”
小豆子看到李想無奈的用拳頭狠狠的砸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這一下看著可真疼啊!
可小豆子卻在李想臉上看不出一絲因此痛苦的反應。
她像是明白了父母的擔憂。
隻見她一手抓起張玲的左手,另一隻手抓起李想的右手,然後以她為媒介四隻手緊緊的握在一起。
她的小臉上神色凝重,儼然做了一個巨大的決定。
然後目光堅定的看著父母的手說:
“彆擔憂了!沒事,隻要爸爸媽媽永遠能陪著小豆子,任何困難與危險小豆子都無懼。”
接著她又綻放出幸福而自信的笑容說:
“所以爸爸媽媽在這之前,我想問一下幾時可以吃晚飯?中午那頓肥膩豬肉,小豆子當時都沒吃幾口,現在肚子好餓啊!”
張玲二人聽完小豆子的表達相視一笑。
仿佛之前的所有的擔憂都瞬間一掃而光。
享堂區。
夕祭。
民間或稱“晚祭”、“背(避)燈祭”或“吃背燈肉”。
於朝祭之日傍晚星星出全之後開始舉行。
背燈祭是對祖先遙遠的星光古洞生活的追憶和再現。
所祭者為西牆神位。
因此供桌祭品放西牆神位前。
其擺供、上香、獻酒、領牲、拿件、擺件等諸儀式與朝祭無大區彆,隻是供品(香碟和酒、糕、餅)數量或略有不同。
背燈祭是對祖先遙遠的星光古洞生活的追憶和再現。
從其祭祀儀式和一些保存下來的祭文看,應以滿族部落製時期所信奉的長白山諸神為主。
而李家祭祀的多位神祗是宇宙中的星神與黑夜守護神。
如“南鬥六星”、“東鬥六星”、“西鬥三星”、“太子星”、“三星”、“北鬥七星”等。
舊時大多數祭祀中夕祭神有“萬曆媽媽”。
其原因之一是夕祭與朝祭的一個明顯區彆。
在於擺件之後以酒和拿件肉獻神時,須將室門關閉,室內香火、灶火熄滅或遮擋、移出,其原則是使室內沒有發光照明之物。
其另一個原因是按民間傳說為了祭祀救過努爾哈赤的“萬曆媽媽”。
因為她在臨死時赤身裸體,室內如有光亮會使之難為情,所以要背燈。
但據近年研究者認為,背燈祭源於滿族早期的“星祭”習俗,因室內有光亮不易看清外麵的星星,所以要熄燈止火。
所以李家祭祀自然有會遵守以上習俗。
開始照例燃放鞭炮,院中間放兩個供桌,閉掉所有燈火,全族跪於供桌後,薩滿念背燈祭詞。
薩滿要誦祭文跳神,並獻祭肉、獻酒的象征儀式,三次而畢。
鍋頭將背燈豬引至一桌旁按在桌上,摸黑宰殺,扒下豬皮,卸成八塊擺在供桌上。
四個人手持樹枝勾子勾住豬皮四角在院中篝火上烤。
烤黃後浸入清水刮淨,放在院中三塊石頭支起的鍋裡煮熟,連同鐵釺子串的肉串在火上烤。
全族吃背燈肉,薩滿將腰鈴掛在外屋門上,擊鼓誦唱背燈神歌,繞背燈豬三圈。
族人邊烤肉邊圍篝火堆跳、扭秧歌,一直歡樂到東方發白。
從拂曉到深夜,禮儀相連,歌舞相接,為祭祀高潮。
然後掌燈啟門,吃祭肉、歸放祭器等儀式,俱如昨日之朝祭。
一家三口終於有機會重新回到房間。
李想作為祭祀領頭人最是疲累,與瘋玩了一夜的小豆子,都是腦袋一碰到枕頭就睡著了。
張玲雖然也很困!
但想起夕祭時有人塞給她的紙條。
約她一個人去蓮池旁邊的亭子見麵。
紙條沒有署名,她想當然的認為是老劉。
覺得老劉昨天沒有將事情說清楚。
所以今日再次約她出來。
張玲也是沒有多想的動身來到了蓮池邊。
遠遠看到亭子內確實有人坐在那裡等待著。
直到走進,她才看清楚亭中男人的身形並不是老劉。
張玲剛想轉身準備離去,男人突然轉身開口說:
“張玲,人都已經來了,為何又要走?來,坐下來陪我說一會兒話,可好?”
“不好!”張玲背對著男人沒有回頭,“你現在可是我頭號最不願意看到的人。漆大師,該不會沒有這點自知之明?”
“我知道。”漆雕哲苦笑著微微低頭說,然後又猛然抬頭帶著祈求的口吻說,“等一下,明日我就要離開了。下次就不知道什麼時候再能見到你了。”
張玲本來要移步決然離開,聽到漆雕哲要走了。
她的心不知怎麼竟湧出一股辛酸味兒。
漆雕哲看她再次停下腳步,接著繼續極力挽留道:
“所以我才請求李盤幫忙安排了這次見麵。張玲,最後求你看在我們曾經同學一場的份上,請你陪我坐下來喝一杯茶可好?”
吃福肉。
所食之肉為前用“擺件”者,須切成“方子”(約三寸見方)入鍋重煮後撈出,以鐵釺子穿成串,吃者則坐於炕上。
麵前放木方盤或油紙,將一方肉擺在自己麵前,用自帶的解食刀片成薄片食之,並且規定吃福肉時不許蘸佐料。
其意一承襲狩獵時代野外就食遺風;
二是不改變福肉的滋味。
另一條規矩就是吃肉者均為本家族參加祭祀的成員,並無外姓親友參預。
但至清末以後逐漸有了一些改變。
如岫岩滿族白氏祭儀內規定:
隻是“拿件肉”在祭祀後留給本家人吃,其餘則可以邀客食之,吃肉規矩也有所改變:
此時就炕鋪油單或方盤,擺上筷子,鹽水,碟內裝芥菜末以沾肉食。油單在炕中,設一空盤子。將所邀之客按次讓坐。主人命廚夫由鍋撈出各樣肉,乘熱薄薄割片,續添於盤中,以陪客食。無論何人,不許食醬。
遼濱塔瓜爾佳氏也類似:
將油單分鋪於炕上,著鹹、酸菜,醬碟。待親友漸至,或有知禮者亦向上再拜,而後就席。無酒,亦無彆肴。肉拿整件與腸肚肺肝少許,令卑幼者單跪於席前片肉。
食肉畢,由主人率全體參預者向神位一叩頭拜謝。隨後將供品祭器收拾整齊,準備夕祭。
按製此項祭祀所食之肉不得帶出室外,食餘所剩之毛骨等於祭後包好順河水衝走或找潔淨之處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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