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齷齪的免罪令(1 / 2)

大唐悍王 北堂軒 3108 字 10個月前

原本以為這老頭兒是打算以此作為挾持,讓這些勳貴的家裡去贖人。

但這和綁票沒啥區彆,太低級,有損朝廷威嚴。

崔沆玩得就高級點了。

僅僅過了一日,全長安都知道天子為籌措軍資將私庫收藏的文玩寶物公開售賣,出價高者得。

皇帝做買賣,這看著荒唐,似乎不可思議。

可不但李儇沒意見,就前來商議此事的幾名大臣斟酌一番後也沒反對。

因為這事可是有先例的。

西晉時,一位太子就曾親自操刀賣肉,號稱“一刀準”,一刀下去,都不用稱,分兩不差。

當年唐中宗李顯就乾過,在玄武門外開設肆市,販賣眾物,令官吏為商人,並與之交易。

區彆就是李顯屬於玩票性質,李儇卻是真的沒錢。

而在明朝正德年間,明武帝不但開皇店不交稅,甚至還放起了高利貸...

一聽到當今天子要清庫存,這就極大地引起不少人的興趣。

都知道宮中之物除非賞賜不外流,如今不但可以一飽眼福,還能名正言順地買回去放家裡,不但可以滿足自身的收藏欲,又能變相取悅天子。

而且其中有一條,當你買了足夠錢帛的東西,並達到一個數值後,含元殿就會以“與國共臨難,誌誠家善”的名義發一塊免罪令牌。

隻要你不是犯了什麼十惡不赦的罪行,都可以憑借此牌免罪一次。

這策略一在城中貼出告示,彆人也就算了,那些被關進大理寺的勳貴家屬眼前一亮。

還有這好事兒?

當然也有人一下就洞悉其中關鍵,一切不過是大明宮綁票索要贖金的遮羞布而已。

可為了自家之主,你也還必須得去捧場,這就是陽謀。

兩日後,已經沉寂許久的麟德殿中恢複了往日的喧鬨,殿中人頭攢動,不但朝中官吏大部分都到了,那些困在長安的各地大商賈也都被請了進來。

“銀耳饕餮描金壺,這位來自波斯的哈根帥哥出價一千緡,還有哪位要加價?”

大殿正中擺著一個三足花桌,鋪上一塊大紅波斯地毯,李傑穿著一身絳紫色的便服正賣力地拍賣一件黑不溜秋,似乎是紫銅鑲著金絲饕餮造型的杯子。

考古專業的肚子裡都裝著一大堆專業名詞兒,他隨便看一眼要賣的器物就能現場編造一個極其高大上的名字來,令本不怎麼出彩的東西瞬間身價飆升。

“還有人再加一點嗎,也許隻要再加一緡,這件象征著招財進寶的寶物可就歸人家了!”

“一千一!”

“一千一一次!”

“一千一兩次!”

“一千一三次!”

“啪!”

一柄孫曲不知在哪掏弄出來的青銅錘往桌上一敲。

“岐州縣子得寶,請稍後去戶部結算!”

他擦了一把汗,真後悔啊!

剛剛看著許多極為不錯的物件差不多被白菜價賣出,深感肉痛地臨時安插了這麼一個環節。

結果其他人不明所以,隻能親自操錘,客串了拍賣員的角色,雙腿都站麻木了。

但效果極佳,參與的人也越來越多,很多在他看來都有點不上層麵的東西賣出了高幾倍的價錢。

又拿出一個琉璃燈,清理一下冒煙的嗓子,

“八寶琉璃定光燈,佛門之物,哪位是供奉佛祖的?起價三百緡或者百石穀米...”

“我出一百一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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