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趙瑾誠還是搖頭。
“我聽著像櫻花語,但不是很地道。”
“且他語速非常快,那句話應該是在罵我,我聽的不是很清楚。”
“你還有彆的要補充的嗎?”
宋明冉的臉色始終繃得很緊。
趙瑾誠苦思冥想,大約五分鐘之後,他又補充一句。
“那個男人穿的是牛皮靴子。”
“靴子?”
宋明冉一皺眉,“你怎麼知道是牛皮靴子,你剛才明明說黑燈瞎火的你什麼都看不見,會不會是看錯了?”
“不會的,一定是靴子,因為他踹了我一腳。”
趙瑾誠指著胸口,“到現在為止,我胸口還隱隱作痛呢,我怎麼可能看錯?”
“而且當時我抓住他的腳了,那個質感,一定是牛皮靴子!”
牛皮靴子並不多見,隻有有錢人才穿得起。
雖然趙瑾誠也很有錢,但他的錢都有用,根本不舍得花重金去賣雙牛皮靴子。
但他很喜歡牛皮靴子。
有一次趙瑾誠在街上看到有人賣牛皮靴子,他過去摸了又摸,流戀很久,最終還是沒舍得給自己買一雙。
葉青青也在一旁說道:“牛皮的質地的確不是其他東西能代替的,雖然當時情況很慌亂,但我相信趙瑾誠說的話。”
“我也相信。”
沈望山跟著點點頭。
那小偷把趙瑾誠害成這樣,一定沒有人比他更想儘早破案了。
宋明冉倒不是懷疑趙瑾誠撒謊,隻是震驚。
在那種情況下,他居然還能保持理智記得凶手靴子的材質。
“因為我知道,我打不過他。”
趙瑾誠微微歎息一聲,“昨天晚上出事時,我本就落了下風,那人手裡又有匕首,我哪裡認識他的對手?”
“我就想著多記點特征,如果有機會逃出去的話,我一定要將這些信息全部告訴警察,爭取早點破案。”
“沒想到,我還真活著跑出去了。”
趙瑾誠哈哈一笑,卻不小心扯到胸前的傷口,趕緊停下。
沈望山也笑道:“是啊,你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連醫生都說你命大,以後你的人生肯定是一片坦途。”
趙瑾誠最嚴重的傷是脾臟破裂。
眾所周知,脾臟是造血的,一旦受傷就很容易造成大出血。
趙瑾誠確實命大,靠著那點腎上腺素,一路狂飆跑到沈望山家來求助,又以最快的速度趕到醫院。
醫生也不負眾望,將他救活了。
這其中但凡有一件事沒做好,趙瑾誠這條小命就保不住了。
宋明冉將情況問的差不多了,也跟眾人說了一下案件的進展。
昨天說到那件帶血的衣服出現在田地裡,宋明冉把手底下的人分成好幾組,分頭行動,但並沒有找到可疑人員。
“他是不是已經跑出去了?”
葉青青想了一會,突然出聲。
“如果他真是個外國人,進出火車站比本地人還要方便,我覺得不是這個沒有這個可能。”…。。
“宋警官,要不你們往這個方向查一查?”
宋明冉搖搖頭,“彆管是華國人還是外國人,我們已經在各個出口安排了人手,對過往的每一個符合要求的男子都做了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