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我張偉,與罪惡不共戴天(2 / 2)

“有什麼話,回警察局說吧!”

此話一出。

十位負責人的臉色瞬間煞白。

這時。

零頭的警察隊長掏出一張拘捕令,冷聲道。

“張偉、馬成功、趙漢良、李達聞、王浩……”

“你們十人涉嫌通過購買水軍,新聞熱搜等行為,多次抹黑風雷汽車……”

“以構成汙蔑、誹謗、構陷等違法犯罪行為。”

“現在,我們正式想你們提出拘捕。”

“你們可以保持沉默,但你們所說的,都將作為呈堂證供!”

警察隊長話剛落下。

就聽張偉等人鬼哭狼嚎。

“冤枉啊,警察叔叔。”

“我們可是遵紀守法的良民,怎麼會做出這等傷天害理之事?!”

“我個人今年剛剛榮獲京海市十大良好市民獎,你們是不是抓錯人了?”

馬成功不服,反駁道:

“你們有什麼證據抓人,就憑剛剛我們的談話嗎

?”

“哼,彆以為我們不懂法,錄音根本不能作為直接證據。”

“況且我們隻是過過嘴硬,不行啊!”

他的話點醒了其他人,紛紛硬氣起來。

“就是,胡說也犯法嗎?”

“我還說我想殺人呢,難道要槍斃我?”

“哈哈,說的好。”

……

看著這行人上串下跳,任易頓時笑了笑。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無論是聊天內容,都是有記錄的。”

“是不是冤枉你們,去了警察局就知道了。”

話音剛落下。

馬成功等人的笑容戛然而止,像是吃了隔夜屍米還要難受。

“沒有允許,警察可以隨意侵犯他人隱私嗎?”

“我要告你們!”

“對,告死你們!”

然而。

他們顯得很沒有底氣,甚至到最後,聲音比蚊子還細。

這時。

警察隊長開口道:

“我們警察自然不會知法犯法,隨意查詢他人信息。”

“不過,有人舉報,那就另說了。”

“你們教唆,指使水軍抹黑風雷,甚至故意損壞風雷新車電池,製造多少中毒事故。”

“嚴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這已經構成栽贓陷害,危害公共安全等重罪。”

“嫌犯已經落網,他已經全部招供。”

“而兩頁紙的認罪書上,光你馬成功等人的名字,就提了十八次。”

“你說,算不算冤枉?!”

警察隊長的話,使得這夥人啞口無言。

一張張臉像泡在水裡七天的屍體,蒼白的嚇死個人。

“嘿嘿!給位,還有什麼要說麼?”

“我還想聽聽你們怎麼狡辯呢。”

任易嘚瑟的笑道。

突然。

張偉大喊了一句。

“住手。”

“我承認我是說過請水軍黑風雷。”

“但破壞風雷新車電池這種事,可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是馬成功他們請人做的。”

他的話一出口,張偉和另外幾個老總頓時就暴走了。

“操,張偉你媽他真不是個人種,出賣兄弟。”

“這件事情當初大家都是一起商量好的,你現在居然想把自己摘出去?”

“警察叔叔,我們有聊天截圖,可以證明張偉也參與了。”

張偉則是冷笑。

“聊天能證明什麼?我當初不過也是過過嘴癮而已。”

“一人做事一人當,請人破壞電池的事情是你們幾個找人做的,憑什麼這個鍋要我來背?”

“做人呐,要憑良心,商業競爭,請水軍黑一黑對手很正常。”

“但你們居然差點搞出人命,我就看不下去了。”

“我張偉與罪惡不共戴天!”

全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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