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章 定下婚期(1 / 2)

沈首輔的掌上嬌 慕妘娍 2737 字 10個月前

原本江家的姑娘就是香餑餑,自江錦璨與沈延卿定親,更多人打江錦琇的主意了,也有打江錦環主意的,都想著與定國公世子做連襟。

如今明德帝一道聖旨下來,江錦琇即將成為三皇妃,江家更加顯赫,江家隻剩和離回家江錦環還未婚配,那些能夠得著條件的,打江錦環主意的人就更多了,娶了江錦環就能與定國公世子、與三皇子做連襟,靠著這層關係都能撈到不少好處。

現在媒人登門,沒有像先前那樣說些歪瓜裂棗的,便是有條件不夠好的,都不敢提,唯恐折辱了江錦環。

錢氏乃當家主母,江錦環的父母不在京城,她便代為接待媒人,聽了媒人說的條件,有二十幾歲做鰥夫的,但出身不錯,在朝中為官;也有高門大戶未成過婚的庶子,現年十八歲,隻比江錦環小一歲;還有今年年輕有為的新科進士,如今已成為翰林院庶吉士。

雖然這些人很有可能都是為了與沈延卿和三皇子做連襟,但條件都算得過去,對已婚已育且和離回娘家的女子而言,算是比較好的選擇。

錢氏思索了會兒,還是去問了江錦環的意思,畢竟隻要沈延卿與三皇子、永安侯府不倒,三姐妹關係一直和睦,對方就不敢對江錦環不好,否則三家都會收拾他。

江錦環不假思索回應:“大伯母,這些公子都挺好,隻是當初和離的時候,我就已想好不再嫁人,現

在依然是當初的想法。”

錢氏聽了,也不勉強她,溫聲說:“好,那大伯母幫你婉拒了他們。”

錢氏回複媒人時,也沒有一口回絕把話說死,沒準兒侄女以後改變主意了,隻回複媒人說婚姻大事應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需要等江錦環的父母回京後相看過才能定奪。

*

經江家和郭家兩家商榷,江立璘和郭含韻的婚期最終選定在年底十二月二十。

沒幾天,江錦琇的婚期也出來了,欽天監根據江錦琇與三皇子的生辰八字,推算出明年正月初八是個吉日,婚期便定在明年正月初八。

江錦琇得知了婚期,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冷靜了一天,才把不滿的情緒壓下去。

跟她一樣鬱悶的,還有沈延卿,他原想著明年初就把小姑娘娶回家的,如今二姐已定了婚事,婚期都出來了,他與璨璨的婚期得延後。

於是,沈延卿火急火燎的跟父母說,讓父母去江家商討婚期,早點把婚期定下來,不然過段時間四哥又定親了,璨璨作為妹妹,長幼有序,婚期還得繼續延後。

江一鳴想把女兒多留一年半載,二話不說,直接選了個最晚的婚期,明年十二月。

最後,經過定國公的努力,終於幫兒子把婚期定在明年三月初五。

將定國公夫妻送出門後,定國公剛準備上馬車,又折回來,還笑容滿麵道:“親家,我藏了一壇好酒,改天我們一起喝酒。”

江一鳴聽著這一

聲‘親家’,心梗不已,他閨女還沒嫁過去呢。

錢氏怕他失禮人,忙用手肘輕輕撞了撞丈夫的手臂。

江一鳴強顏歡笑:“好。”

待定國公夫妻上了馬車,江一鳴臉上的笑容就垮了,心有不甘地與妻子說:“哎,輸在輩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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