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遠航被抓走了,被砍傷的學生也被送到了校醫院包紮傷口。
幾位同學自告奮勇的跟著公安同誌回到北太平莊派出所去做筆錄。按道理來說,王大山是當事人,他也需要去做個筆錄的。
但王大山掏出了總參工作證,身份特殊,可以不用現在過去。公安同誌跟他約定,明天去他家裡給他做筆錄。
派出所的公安同誌走了,接下來就需要處理黃主任和學校保衛科的事情了。
畢竟是在學校裡,雖然保衛乾事們掏了槍,但並未開槍。隻是違反了工作紀律卻並未違法,公安部門管不著這樣的事情,所以還要學校處理。
王大山看看手表,已經快下午5點了,不能再耽擱了,否則就接不到蘇林蘇梓了。
他來到了校長跟前,在韓雪的介紹下,得知校長姓殷。
王大山掏出了一張京龍公司的名片遞給校長:“殷校長你好,我是京龍食品的董事長,我叫王子塵。
今天我來接我的兩位姐姐放學的時候,莫名其妙遭遇了馮遠航的襲擊。對於馮遠航,我並不認識,我不清楚他為什麼襲擊我。
但是在我與在場的同學合力製服了馮遠航之後,學校保衛科的這位黃主任以我和同學們毆打本校同學為由,非要將我們銬進保衛科,說是要好好收拾我們一頓。
這位黃主任,更是口口聲聲的一口一個小流氓的稱呼我,不分青紅皂白,固執的認為是我來學校裡鬨事的。
並且他還指使貴校保衛科的保衛乾事持槍對我進行威脅。
當時有三把槍對準我,威脅我一定要把我狠狠的收拾一頓。
殷校長,我希望向貴校澄清幾點並提出幾點訴求:
第一,我來到貴校的目的是接我兩個姐姐,她們是我的親戚,今天是周末,我想請她們到我家裡聚一聚,所以才開車來到學校接他們,並未違反貴校的任何規章製度;
第二,我並不認識馮遠航,隻是聽我姐姐說,馮遠航一直在學校裡糾纏我姐姐韓雪,並且死纏爛打。
今天我來到學校,他以為我和我姐姐在談朋友,嫉妒之下不知道從哪裡找了一把菜刀要砍我。我怕他傷了學校裡的其他同學,被逼無奈之下才與同學們將他製服。
整個過程都有圍觀的同學可以作證,如果校方不相信可以詢問任何一個在場的同學。
第三,我與馮遠航無冤無仇,更談不上找人群毆他。
貴校保衛科的黃主任是非不分,不問青紅皂白的要銬我,還讓他的屬下用槍指著我威脅,這給我的身體上和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黃主任和貴校保衛科的行為,我認為極為不妥。
在不分青紅皂白的情況下欲對我實行強製措施,還用槍指著一個手無寸鐵的人,這已經嚴重違反了組織紀律。
並且,我聽同學們說,在黃主任領導下的貴校保衛科,利用職權,以權謀私,欺辱學生從中牟利,令學生們苦不堪言。
我希望貴校能夠對黃主任和他所領導的保衛科進行徹查,同時對黃主任和相關人員的本次違規行為進行懲處,給我一個交代,還全校學生一個清明的學習環境!
如果學校不願意對黃主任及其下屬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和懲處,我會將此事實名舉報到有關部門,請求他們處理。
校長同誌,我說到做到。”
王大山的話音遺落,立刻響起了一片叫好之聲。
甚至還有學生們鼓起了掌。
一旁的黃主任聽到王大山這麼正式的說話,心裡一下子就涼了。
剛才派出所的人走了,他還沾沾自喜。這事兒派出所不管,那學校肯定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畢竟學校也要臉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