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著女人是孩子的親生母親,見她也沒有其他不該有的心思,原主就同意了下來,讓女人成了孩子的保姆,留下來照顧孩子。
說來也是原主低估了女人的忍耐性。
一直到孩子會說話,懂事兒的時候開始,女人就在孩子的身邊說自己是他的親生母親等等之類的話,讓孩子對女人很是依賴。
甚至為了女人跟原主各種彆苗頭,那個時候原主也沒有多在意。
在原主看來就是小孩子無理取鬨而已,至於說什麼要他娶女人那是不可能的,也從未想過要跟誰結婚,任由小孩子鬨脾氣。
孩子鬨了一段時間,不知道是女人跟他說了什麼,還是已經意識到原主不會因為他鬨脾氣就妥協,要跟女人結婚什麼的。
雖然不喜歡女人的存在,但原主對孩子非常好的。
隻要不涉及到自己的人生大事兒,原主對孩子一直都是非常的寬容的。
隻要是孩子想要的想做的事情,不是違背道德底線的事情,原主都會儘可能的去滿足孩子的要求,讓孩子能夠生活的更加的自在。
然而在原主看不到的地方,女人背著他給孩子教一些對原主很不利的東西,讓孩子從小就對原主並不親近,甚至是很是厭惡原主。
女人也是很沉得住氣,根本沒有因為原主的行為而傷心。
一直到孩子長大成年,原主看他確實是不錯,於是就將他帶在身邊親自教育,原主全心全意的教育孩子,給與對方最好的教育生活。
可卻不想在孩子的心裡麵對原主早就集滿了怨恨。
等到在接手公司後,母子倆就將原主給趕出家門,為了防止原主鬨事情,更是直接讓道上的人將原主暗中解決掉。
並且將原主的屍體分解丟入大海喂了海魚。
孩子以原主親生兒子的身份繼承了原主的全部的財產。
可事實上孩子並不是原主的,而是女人跟彆人的孩子,至於為什麼親子鑒定會顯示跟原主是父子關係,那是因為女人將原主的親生兒子給藏了起來。
當初跟原主發生一夜情的人並不是女人,而是另一個女人。
那個女人也隻是一個普通人家的女孩兒,當時是在那邊做兼職,然後被自己的好閨蜜算計了,莫名其妙的跟原主發生了關係。
因為心裡麵害怕,所以第二天一醒來就跑掉了。
在懷孕後,女人是有找過原主的,隻是那個時候,原主在國外出差人不在國內,剛好被男主的人看到了。
剛好這個時候女主也檢查出來懷孕的消息。
男主跟女主說了這個事情,合謀讓女主接觸女人,跟女人做了好朋友,還一起生產,隻是女人在生產的時候,被男女主給害死了。
留下一個孩子,在確認孩子就是原主的親生兒子後。
男女主兩個人就直接用他們自己的孩子代替了那個孩子,讓原主給他們養孩子,至於原主的親生兒子,在沒有利用價值後。
就被男女主派人給弄死掉,隻是那個處理孩子的人在最後關頭停了下來,看著繈褓裡麵的小嬰兒生出了最後的一絲良心,將嬰兒留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