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時候自己要是沒有了,那原主才幾歲,還不知道會怎麼樣。
可元祖灰的父母也是真的狠心的人,寧願丟掉原主,都不願意養著原主,甚至還背著人將原主丟到後山去,讓原主自生自滅。
秦愛國的身體確實是很糟糕,在原主五歲的時候,秦愛國到底是沒有挺過去沒有了,留下原主一個五歲的孩子實在艱難。
所幸秦愛國對原主也是真心的疼愛,希望原主能夠好好的長大。
為了養原主能夠活著,就跟原主的親生父母做了交易,將自己名下的存款跟房子,都落戶到了原主的名下,隻要原主的親生父母願意養大原主。
願意給他們一個工作名額,看在這個工作名額的份兒上,原主的親生父母才很不甘願的答應了,為此還做了公證。
就這樣原主在秦愛國去世後,就被送回了親生父母那邊。
原主的親生父母可一點兒都不喜歡原主,所幸原主也就是反應遲鈍點,也不是傻子,而且還非常的能乾,彆看才五歲,可卻能夠做很多事情了。
自此以後原主開始了保姆式的生活。
等到稍微大點了,就會帶去上工,每天規定要完成多少,才能夠有飯吃,完不成相應的任務,就沒有飯吃,還要挨一頓打。
長久以往下來,原主本就遲鈍的腦子,也變得越發的麻木。
說他愚孝也算不上,總之就是一種本能的聽從安排。
能夠娶到楊雪,那還是楊雪被自己的好閨蜜陷害,落水後本來是想要淹死楊雪的,但當時剛好原主路過看到了就把楊雪救了上來。
本來這件事情知道的也就原主跟楊雪兩個人。
當然這個事情在兩人看來是這樣,完全忽視了,還有害的楊雪落水的罪魁禍首,所以本來以為會保密的事情,結果第二天就傳了出去。
迫於無奈,楊雪才選擇嫁給原主。
按照當初跟秦愛國的約定,在原主結婚後,原主就可以開始自己的生活,然而這件事情就好像被秦父他們給忘記了一樣。
一個字都沒有提一下,還逮著原主吸血。
知道這件事情的人也就那麼幾個,原主又是個遲鈍的,加上那個時候年紀小,根本就忘記了這件事情,所以沒有提過這件事情。
秦家人自然不會提這件事情,畢竟原主可是一個壯勞力。
每天都是滿工分不收,做完了自己的事情,還會幫著秦父他們做,可以說在原主的幫助下,一家人能夠有三個人拿到滿工分。
尤其是楊雪也是一個勤快的,乾活兒也是非常的努力。
還沒有結婚的時候,就能一個人做到七八個工分,在結婚後,被婆家這邊壓榨著,愣是每天咬著牙都要完成滿工分的任務。
兩個勞動力,秦家哪兒可能會舍得放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