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以為,自己足夠的聰明,早就已經將所有的不可控因素,都消除掉了。
哪裡能想到,幫忙造假的人也是心眼頗多,居然還私下留了備份。
而最讓洛啟明無法逃脫的證據,是在造假現場提取到的洛啟明的指紋!
足以證明,他去過現場,跟他所謂的不認識什麼造假的人,也沒有參與造假的證詞,完全相悖。
同理,也可證明,洛啟明為了逃避法律的製裁,一直說的都是假話。
庭審現場的風向,瞬間就倒向了洛晚晚。
法官看向洛啟明和他的律師,問:“被告方還有什麼證據要提交的嗎?是否對原告剛才的指控,提出反駁?”
洛啟明被問懵了。
如此板上釘釘,他要怎麼狡辯?
遲疑了半秒,洛啟明轉頭看了一眼自己的律師。
律師的臉上,也寫滿了無奈。
因為他壓根沒想到,洛晚晚能在不利於洛啟明的證據被全部銷毀後,又拿到新的證據。
可即便如此,洛啟明的律師還是眼神暗示他,不能承認罪責。
並且,律師自己站了起來,陳述道:“我方雖然沒有更多的證據可以提交,但對於原告的指控,我們還是保持最初的態度,我的當事人並沒有要敲詐原告,也沒有說假話!”
“至於那些造假的所謂遺物,目的根本不是控方律師猜測的,為了敲詐原告,而是為了安撫原告,讓她能通過這樣的一種方式,睹物思人,排遣對母親的思念之情!”
“我的當事人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原告的好,是他作為父親,為原告在默默的付出,足以見得,他的用心良苦!”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我的當事人要原告拿出一點錢來,又如何?根本不犯法!作為子女,原告有這個義務,滿足我的當事人的正常開銷和需求,強行套上敲詐勒索的帽子,是對我當事人的不公平!”
為了她好?
默默付出?
還用心良苦?
洛晚晚聽了,差點沒笑出聲來。
能顛倒黑白到這份上,洛啟明和他的律師真的是沒臉沒皮到一定境界了。
不過,洛晚晚也沒什麼好怕的,因為她還有最後的重磅炸彈,沒有揭曉。
轉頭,看了一眼自己的律師,她點頭示意。
律師隨即意會,提交了最後的一份證據。
他陳述道:“辯方律師始終用倫理道德來綁架原告,說什麼要錢屬於正常的邏輯,是子女應該對老人提供的贍養,那麼請問辯方律師,如果被告和原告之間,沒有任何的血緣關係,是不是你的所有辯駁,就沒了立根之本了?這樣一來,被告所有的行為,就完完全全是屬於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滿足自己的利益,進行的敲詐勒索!”
字字鏗鏘的聲音,讓洛啟明完全傻了。
尤其是看到公屏上投影出來的證據,他更是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怎麼可能?
洛晚晚怎麼會知道,她不是他的親生女兒?
洛啟明錯愕不已。
他一直以為,自己隱瞞的很好,除了原配妻子之外,根本沒有任何人知道這一個秘密。
要不然,他也不會那麼的有恃無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