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女孩同意私了,拿了賠償金之後,決定不起訴他了。
那個勾引他的女人,母親也表示,不再將她作為兒媳婦的候選人。
噩夢好像結束了。
他覺得不可思議極了,原本他以為天都快塌下來了,自己犯了那麼罪惡深孽的錯,對方應該不依不饒才對。
如果包廂裡的那個女孩要他娶她,他也覺得這個要求不過分。
可對方隻要了賠償金而已。
難道,金錢真的可以買到所有東西,包括貞潔和名譽?
他不懂,他還太年輕,懂的東西太少,他隻想得到原諒,想贖罪,想解脫。
可是,母親說,那個女孩不想見他,因為他讓她想到那晚恐怖的經曆。
既然女孩都這樣說了,他當然不能繼續糾纏,但每每想起這個經曆,都會有一種難以言喻的痛苦蔓延在心頭。
對自己無能為力、任人擺布的無奈和痛苦。
他用很激烈的方式告訴母親,他從此不再讓母親乾涉他所有跟情感有關的事情,然後每天埋頭工作,想借此忘卻這段記憶。
感情這種東西,他再也不願碰觸了,因為他無法確保對方是因為他的家境身份,還是因為他這個人愛上他的。他總要憶起那個女孩抽泣的聲音和氣若蘭花的氣息。
他以為那個女孩多純潔美好,想不到也是金錢也收買的。
看來愛情隻適合當一場遊戲,如果認真了,就輸了,不是嗎?
直到遇到了洛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