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唐鵬被判!唐傲被捕!(1 / 2)

被害人席上。

沈愛萍哭的聲淚俱下。

“小俊,小俊他……他是故意考低分的!”

“他想引起我們的注意!他是在向我們求助啊!”

“可是我們卻罵了他!我們都乾了些什麼啊!”

“我真後悔當時沒有搞清楚情況就罵了他!”

“他當時一定希望我們能發現他的處境!”

“我們是他最後的一絲希望!可是我們卻讓他失望了!”

“真不敢想象在我們責怪他的時候,他會有多麼的絕望!”

“他已經絕望到……絕望到一心求死了!他是主動求死的!”

“嗚嗚嗚嗚……都是我們的錯!我們不應該隻關心你的學習!”

“是我們害了他!是我們害了小俊啊!嗚嗚嗚嗚嗚……”

沈愛萍的一聲聲哀嚎,讓庭審現場的氣氛顯得格外淒慘。

然而林昊的話還沒有說完。

待沈愛萍稍微平複之後,林昊繼續說道。

“沒錯,張俊的學習成績並沒有下降。”

“審判長,正如張俊的日記中所說。”

“張駿不堪唐鵬的欺辱,故意控分試圖引起家長的注意。”

“一方麵是因為唐家有錢有勢,他不想給家裡帶來麻煩,但自已又已經扛不住了。”

“另一方麵,在張駿的印象中,父母最在意的是他的學習,所以學習成績下降是最能引起他們注意的。”

“他既希望父母發現,又不希望父母被牽扯進來。”

“在這樣矛盾的心理之下,才導致他選擇了這樣做。”

“而當他最後得到了父母的曲解之後,心灰意冷。”

“最後更是主動設計讓唐鵬對他做出了無法挽回的事情。”

“看似這一切好像都是張駿自已的選擇。”

“可是實際上,帶入張駿的視角我們就能體會到,這正是由於他沒有選擇導致的結果!”

“那麼造成他沒有選擇的人是誰呢?”

“毫無疑問,這個罪魁禍首就是唐鵬!”

“就是他,一步一步地將張駿,逼上了絕路!”

“唐鵬雖然年僅十三歲,尚未達到我國刑法中規定的最低追訴年齡。”

“但是他的所作所為已經嚴重地危害到了他人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張駿可能是第一個這麼嚴重的,但如果我們不予以重視的話,他可能不會是最後一個!”

“在我國的校園中,校園霸淩無比常見。”

“每年發生在全國各地的校園霸淩事件屢見不鮮。”

“其中有相當一部分當事人都未滿十四周歲,尚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

“可是我們必須認識到,正是這個年紀的小孩,下起手來最是沒輕沒重。”

“極其容易造成無法預估的嚴重後果!”

“過去我們把刑事責任年齡限製在十四周歲以上,是因為我們認為十四周歲以下的孩子對自已的傷害行為缺乏足夠的認識。”

“可是現在網絡這麼發達,我們的孩子接收到的信息是無比豐富的。”

“難道像唐鵬這樣的孩子會意識不到,他肆意欺辱同學的行為,是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一種侵害嗎?”

“他當然知道!隻是他已經習慣於從這樣的行為中獲取價值感和認同感!”

“我們很多未成年的嚴重暴力犯罪,就是這麼來的!”

“我認為,即便是唐鵬並未年滿十四周歲,像這種造成了嚴重後果的暴力犯罪,也必須予以懲治!”

“因此,我方的態度依舊不變。”

“我們堅持主張特殊審判,將唐鵬以故意傷害罪嚴加判處!”

審判席上。

審判長鐘強沉默了片刻,然後嚴肅地說道。

“本案已審理完結,現決定擇日宣判!”

擇日宣判。

這個意思很明確。

也就是要走特殊審判程序。

於是在閉庭之後,案子不出意外地上報到了最高法。

最高法院長司馬常在收到請示後,不由的會心一笑。

這件案子可是他親眼看著林昊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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