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三:
“我是興怡家園2棟204的住戶。”
“被告人兩口子住在1棟,我們離他們家比較近,所以對他們家吵架的情況了解的比較清楚。”
“其實,也不光是我們家吧。”
“住在咱們小區的居民們都知道,但凡聽見他們兩個吵架砸東西,就得第一時間遠離他們家樓下!”
“這已經是無數人親身體會過的血淚教訓!”
“案發當天,我去幼兒園接我兩個孩子放學。”
“因為我們家是龍鳳胎,所以兩個小孩都在同一家幼兒園上學。”
“接完孩子,我們回家的時候就看見1棟樓下聚集了很多人。”
“因為1棟就在小區門口,基本上小區所有的住戶進出都要經過他們家樓下。”
“我一看到那裡圍了這麼多人,我就在想,二樓那兩口子是不是又吵架了?”
“我們走過去一看,果然是這樣,有個老太太的手背還受傷流了血。”
“老太太的家屬,也就是這位大姐,她氣不過,指著樓上就開始罵!”
“這位大姐罵的很難聽!不過用在這兩口子身上,我們並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考慮到孩子們聽到這些罵人的話可能不太好,容易學壞。”
“我就蹲下來教育兩個孩子,讓他們不要跟著這位大姐學臟話,還叫他們把耳朵堵起來。”
“兩個孩子很聽話,都照做了。”
“可是這個時候有人突然大喊了一聲:快跑!人群一下就散開了!”
“我聽見樓上又開始砸東西,剛想帶著兩個孩子離開那,幾個瓷碗就掉了下來。”
“也就我是個女人,我要是個男人,早就抱著兩個孩子跑了!”
“沒辦法,帶著兩個孩子跑不動!”
“我的額頭上,還有手臂上,都被地上濺起來的瓷渣子劃傷了!”
“孩子還小沒來,不過我也帶了照片過來!”
“你們看看!這臉蛋上,手腕上,全是口子!”
“你說這麼小的孩子,要是在臉上留個疤,你讓他們以後怎麼見人!”
“要我說啊,像他們這種隻顧自已的情緒,完全不顧他人感受的人。”
“就算是為了小區老人和小孩的安全,也得判它個十年八年的!”
“就算出了獄,也堅決不能再讓他們再住進我們小區了!”
說著,女人惡狠狠地瞪了被告席一眼。
看著女人額頭上的傷痕,和她手中孩子受傷的照片。
觀眾席上噓聲一片。
紛紛為孩子的遭遇感到一絲傷感。
恰在此時。
被告席上。
憋了半天的被告夫妻發話了。
丈夫錢峰不屑地說道。
“你說十年八年就十年八年啊?你是法官啊?”
“我們兩口子吵架關你們什麼事?你算老幾啊?管的這麼寬!”
妻子杜燕也附和道。
“就是!你說判刑就判刑啊?這不是還沒判呢嗎?”
“再說了,這麼多年也沒見著判我們,你怎麼知道今天就得判?”
女人當即回懟道。
“以前沒判不代表現在不判!”
“最高檢都發話了,要追訴你們的刑事責任!”
“就因為你們兩口子吵架這事,咱們小區多少人倒黴遭殃啊?”
“這些年受傷的還少嗎?不值得把你們抓起來判幾年嗎?”
杜燕聞言撇嘴道。
“我說你這個比女的怎麼這麼多話呀?判不判是法官的事!顯著你了?”
“我說你們這些人一天天的就是欠的!”
“該給你們的醫藥費我們一分沒少給,咋地,欠你們的了?”
“我們倆口子吵個架拌個嘴,就算摔東西也是摔我們自已家東西,挨著你們什麼事了?”
“吃你們家大米了?你們就非得跟我們過不去了,還要把我們抓起來判幾年!”
“我看你們就是吃飽了沒事撐的!”
錢峰也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