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判決!數罪並罰!(1 / 2)

審判席上。

審判長廖軍莊嚴地宣告道。

“經本院審理查明。”

“被告人萬濤,多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維護自已的妻子唐婉婷。”

“通過毆打,刑訊逼供,威脅恐嚇,設計陷害等手段,對他人實施打擊報複!”

“涉案一百三十九起,總計迫害三百二十六人,並將其中的一百一十三人陷害入獄!”

“另外,萬濤為了獲取晉升機會,謀求職務上的優勢地位。”

“還多次向多人實施賄賂,累計數額高達千萬!”

“被告人唐婉婷,倚仗其丈夫萬濤的權勢,到處仗勢欺人!”

“萬濤所涉案件,皆是因唐婉婷而起!”

“多年來,唐婉婷涉及尋釁滋事案件數百起!”

“更是一度在公共路段危險駕駛,危及道路行車安全,以及路人的安全!”

“本院認為。”

“被告人萬濤,已經構成我國刑法上規定的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尋釁滋事罪,刑訊逼供罪,以及行賄罪!”

“被告人唐婉婷,構成我國刑法上規定的危險駕駛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尋釁滋事罪!”

“且二人均為多次犯案,情節顯著惡劣,造成的後果也非常嚴重!”

“根據《夏國刑法》、《夏國刑事訴訟法》、以及《夏國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經合議庭合議,本案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萬濤,犯行賄罪,情節特彆嚴重,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全部財產!”

“犯尋釁滋事罪,情節特彆嚴重,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犯徇私枉法罪,情節特彆嚴重,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犯濫用職權罪,情節特彆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犯刑訊逼供罪,情節特彆嚴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數罪並罰,判處萬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全部財產!”

“二:被告人唐婉婷,犯尋釁滋事罪,情節特彆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

“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情節特彆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犯危險駕駛罪,情節特彆嚴重,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數罪並罰,判處唐婉婷有期徒刑十八年零五個月,並處罰金一百二十萬元!”

“三:與被告人萬濤存在私下經濟往來的所有官員,以本案的證據材料為依據,全部移交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處理!”

“四:受被告夫妻欺壓的群眾,有冤的一律平反,遭受錯誤羈押的一律給予國家賠償!”

“受害群眾還有其他損失的,責令被告人據實予以賠償!”

“判決宣讀完畢。”

“閉庭!”

判決宣讀完,萬濤和唐婉婷當場被押下去。

場麵大快人心。

現場觀眾紛紛激動地拍手鼓掌。

…………

唐氏集團大廈。

得知自已的女兒女婿真被林昊送了進去。

唐家家主唐傲勃然大怒。

當場大叫道。

“可惡!這個林昊!”

“快!快去找最好的律師上訴!”

“我唐傲的女兒絕對不能去蹲大獄!”

…………

燕京市中心某五星級大酒店。

一間豪華總統套房內。

林昊一行四人齊聚。

林昊將手裡的一遝資料丟在桌上。

“這是燕京幾家公司的資料,以及它們的犯罪證據。”

“關曉凝,丁鴻飛,你們準備一下,我們一家一家地起訴,直到告垮他們為止!”

丁鴻飛疑惑道。

“公司?林律,我們是接到誰的委托了嗎?”

林昊語氣陰沉地說道。

“沒有委托,純屬私人恩怨!”

關曉凝一臉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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