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蘭的這番話無疑是有力的。
蔡蘭的觀點眾人是接受的。
因為它至少是有理的。
可是到了這個時候。
即便蔡蘭的觀點再有道理。
也並不影響人們對於喬學博的痛恨。
公訴人席上。
林昊問道。
“所以蔡律師是認為,隻要行為手段合法,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對未成年少女進行傷害了是嗎?”
蔡蘭沒有猶豫,當即回應道。
“當然,至少在本案當中是這樣的。”
“我國法律賦予了14周歲以上的女孩性同意權,這是女孩們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
“同樣的,當女孩們行使這項權利的時候,對於行使此項權利所造成的後果,也應當自行承擔。”
“哪怕這個後果是痛苦的,是充滿悔恨的!”
林昊笑了笑,說道。
“是的,蔡律師說的很對。”
“我國現階段法定的性同意年齡是14周歲,但凡是年滿14周歲的女孩,都有權合理合法地表達自已的性意願。”
“也應當為她們的性同意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但是我認為這起案件是特殊的,特殊在什麼地方呢?特殊就特殊在二人的身份。”
“我們必須意識到,一個老師對於一個學生來說是特殊的。”
“這種特殊就在於,老師對學生存在著一種教育、照看、保護的職責。”
“在老師履行這種教育、照看、保護的職責時,他是很容易表現出自已的優勢的。”
“尤其是在一個春心萌動的少女眼中,這種優勢極其容易被無限放大。”
“老師的對學生的這種關心和愛護,很容易被一個少女理解成是一種愛。”
“尤其是在一個老師對某個學生表現出特殊的關懷時,那個學生就更容易產生愛情的錯覺。”
“在本案中我們就可以很清楚地感覺到,趙雯對喬學博的那種盲目的信任,就是導致她輕而易舉被欺騙、被玩弄的原因。”
“是什麼讓她對喬學博產生了那種盲目的信任呢?是喬學博老師以及班主任的身份!”
“喬學博相對於趙雯的身份,使得他純天然地在趙雯的眼中身負光環。”
“尤其是在喬學博不斷地展示他的博學,展示他的包容的時候。”
“喬學博作為老師的身份光環,就會被無限地放大,以至於讓趙雯產生了傾慕之情。”
“在這個時候,喬學博隻要稍微使用一點糖衣炮彈,就會造成趙雯的無法自拔!”
“我們也看到了,喬學博已經利用他身為老師的優勢地位,成功地玩弄了那麼多少不經事的小姑娘。”
“這樣的現象難道就不值得引起我們的關注嗎?”
林昊說完,眾人紛紛點頭認可。
長久以來,公眾對於師生戀這種事情都是不認可,甚至是極其厭惡的。
可是如果讓大家說出厭惡的原因,可能沒有幾個人能說出個一二三來。
經過林昊這麼一說,眾人終於搞清楚了。
原來師生戀之所以不被公眾所接受。
是因為老師在這段關係中存在著極大的優勢地位。
使得他們幾乎完全掌握了雙方關係的主動性。
被告席上。
蔡蘭感受到了一些壓力。
不愧是林律師!
果然不是輕易就能戰勝的!
不過我也不會輕易放棄!
蔡蘭麵色凝重地反駁道。
“我同意林律師所說的,在師生戀中,老師相對於學生來說確實存在著身份上的優勢。”
“我也認為談戀愛這件事,應當是在雙方對等的情況下發展的。”
“可是我們也必須承認,愛情是主觀的,並不是所有的愛情都是對等的。”
“我相信,這世上沒有任何一對戀人是男女雙方完全對等的。”
“而且我必須強調,14周歲以上的女性享有性同意權,這是我國法律的規定。”
“這一點是不會因為一個老師,在男女關係中具備所謂的身份優勢,就會有所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