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非親虐待入刑!本案特殊審判!(2 / 2)

不過想要以此贏下這場官司,恐怕依然不是那麼容易。

你真正的對手可不是我!

而是法律本身!

在審判長的控製下。

觀眾的呼聲漸漸平息下來。

到了申慶做結案陳詞的時候了。

申慶神色莊重地說道。

“大家的情緒看起來很激動!”

“我想大家都認為,井田區愛心福利院的行為很讓人難以接受。”

“事實上,雖然我是他們的律師,但其實我也不喜歡他們的做法。”

“即便如此,我還是希望大家能稍微冷靜一下。”

“冷靜下來好好地聽我說一說,我之所以要為他們辯護的理由。”

“首先,即便是一個殺人放火的殺人犯,我們也應當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這不僅是法律的規定,也是我們人類文明的發展,和人道主義精神的體現。”

“其次,我的當事人,「井田區愛心福利院」並不是殺人犯。”

“在現行法律的規定下,他們甚至連罪犯都不是!”

“因此,我們更加要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是我的工作。”

“然後,最重要的是,在這個法治社會,我們一定要有法治精神。”

“夏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什麼是法治?”

“十六個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其中最為基礎的四個字,就是有法可依!”

“在本案中,雖然福利院的行為非常令人不恥,可是在法律上,並沒有定罪判刑的依據。”

“我不反對原告律師的立法主張,補全現行法律的漏洞。”

“但是在那之前,我們應當拿出法治精神,尊重現行法律的威嚴!”

“至少到今天為止,我國刑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福利院的行為涉及犯罪。”

“所以「井田區愛心福利院」的行為,就是合法的!”

“因為,法無禁止即可為!這是鐵打的原則!”

申慶沒有全盤否認林昊的觀點。

這一點很聰明。

在所有的觀眾都認可林昊的情況下。

完全的否定,隻會更加引發對立情緒。

而申慶最後那句「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法律原則。

也是他最後這段結案陳詞的核心。

儘管從情感上,人們依舊站在林昊那邊。

但是申慶的話從道理上,依舊是無懈可擊的。

在申慶發表完結案陳詞之後。

便是一直監督著這場庭審的檢方,要發表審判建議了。

從立場上,他們本來是打算維護現行法律的。

但是剛才觀眾們的那一聲聲呼喚。

確實也帶給了他們不小的震撼。

所以,他們最後打了個太極。

哪邊都不站。

幾句漂亮話一說。

模棱兩可地把難題直接甩給了法院。

審判席上。

審判長公孫輝撇了撇嘴,一臉苦笑。

不過他也沒有再多說什麼。

眼下最重要的是趕緊去向院長彙報。

這件事情還得院長拿主意。

公孫輝敲響了法槌,嚴肅地說道。

“結案陳詞環節結束。”

話音落地,庭審現場一陣驚呼。

休庭一小時???

什麼情況???

怎麼要休這麼久???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