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想要以此贏下這場官司,恐怕依然不是那麼容易。
你真正的對手可不是我!
而是法律本身!
在審判長的控製下。
觀眾的呼聲漸漸平息下來。
到了申慶做結案陳詞的時候了。
申慶神色莊重地說道。
“大家的情緒看起來很激動!”
“我想大家都認為,井田區愛心福利院的行為很讓人難以接受。”
“事實上,雖然我是他們的律師,但其實我也不喜歡他們的做法。”
“即便如此,我還是希望大家能稍微冷靜一下。”
“冷靜下來好好地聽我說一說,我之所以要為他們辯護的理由。”
“首先,即便是一個殺人放火的殺人犯,我們也應當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這不僅是法律的規定,也是我們人類文明的發展,和人道主義精神的體現。”
“其次,我的當事人,「井田區愛心福利院」並不是殺人犯。”
“在現行法律的規定下,他們甚至連罪犯都不是!”
“因此,我們更加要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是我的工作。”
“然後,最重要的是,在這個法治社會,我們一定要有法治精神。”
“夏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什麼是法治?”
“十六個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其中最為基礎的四個字,就是有法可依!”
“在本案中,雖然福利院的行為非常令人不恥,可是在法律上,並沒有定罪判刑的依據。”
“我不反對原告律師的立法主張,補全現行法律的漏洞。”
“但是在那之前,我們應當拿出法治精神,尊重現行法律的威嚴!”
“至少到今天為止,我國刑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福利院的行為涉及犯罪。”
“所以「井田區愛心福利院」的行為,就是合法的!”
“因為,法無禁止即可為!這是鐵打的原則!”
申慶沒有全盤否認林昊的觀點。
這一點很聰明。
在所有的觀眾都認可林昊的情況下。
完全的否定,隻會更加引發對立情緒。
而申慶最後那句「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法律原則。
也是他最後這段結案陳詞的核心。
儘管從情感上,人們依舊站在林昊那邊。
但是申慶的話從道理上,依舊是無懈可擊的。
在申慶發表完結案陳詞之後。
便是一直監督著這場庭審的檢方,要發表審判建議了。
從立場上,他們本來是打算維護現行法律的。
但是剛才觀眾們的那一聲聲呼喚。
確實也帶給了他們不小的震撼。
所以,他們最後打了個太極。
哪邊都不站。
幾句漂亮話一說。
模棱兩可地把難題直接甩給了法院。
審判席上。
審判長公孫輝撇了撇嘴,一臉苦笑。
不過他也沒有再多說什麼。
眼下最重要的是趕緊去向院長彙報。
這件事情還得院長拿主意。
公孫輝敲響了法槌,嚴肅地說道。
“結案陳詞環節結束。”
“
話音落地,庭審現場一陣驚呼。
休庭一小時???
什麼情況???
怎麼要休這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