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出庭證人竟然是精神病?(2 / 2)

審判長公孫輝再次說道。

“苗露萍,作為本案的證人,關於出庭證人的權利義務,我已告知。”

“你是否已經知曉,請給出你的回答!”

苗露萍還是沉默不語。

審判長公孫輝心生疑惑,又說了一遍。

“苗露萍,請回答是,或者不是!”

苗露萍還是一言不發。

苗露萍的沉默,讓公孫輝有些尷尬。

公孫輝一時間有些不知所措。

他把目光看向林昊,希望林昊能給他一個解釋。

這時,被告席上的邵遠遲疑地舉起了手。

邵遠支支吾吾地說道。

“那個……審判長,苗露萍她精神有點問題。”

“醫生說了,她的精神狀況並不是很穩定,時好時壞的。”

邵遠這麼一說,觀眾席當即一片嘩然。

被告律師申慶也趁機舉手道。

“審判長,我有異議。”

審判長公孫輝麵無表情道。

“被告律師,請發表你的異議。”

公孫輝起身說道。

“我質疑原告方1號證人苗露萍的證人資質。”

“經專業機構鑒定,證人苗露萍患有精神疾病,無法對其所作證詞負責。”

“我方認為,苗露萍並不具備證人資格,不應當被列為本案的證人。”

“這是關於苗露萍精神狀況的鑒定證明,請法庭查閱。”

說著,公孫輝將一份材料遞了上去。

隨著申慶的加入,和證明材料的出現。

現場的觀眾更加議論起來。

這個證人怎麼是個精神病啊?

精神病也能出庭作證嗎?

林律是不是不知道啊?

他怎麼找了個精神病來當證人啊?

諸如此類的議論聲不絕於耳。

看完證明材料,審判長公孫輝說道。

“根據這份材料顯示的鑒定結果,原告方1號證人苗露萍女士,確實患有間歇性的精神疾病。”

“對此,原告方是否知曉?是否同意取消1號證人的證人資格?”

在一片議論聲中,林昊淡然說道。

“我方當然知曉苗露萍患有精神疾病。”

“不過,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樣可以出庭作證!”

“更何況,苗露萍可是本案的關鍵證人,對於證明本案的事實,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所以我方堅持讓苗露萍女士出庭作證,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我方願意承擔!”

“而且我必須指出,大家剛才也都聽到了,審判長說的是,苗露萍女士確實患有間歇性的精神疾病。”

“要知道,一個患有間歇性精神疾病的人,隻有在病情發作期間,才能算是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

“在未發病的正常情況下,同樣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可以為自已的行為負責!”

林昊此話一出,觀眾席的議論聲更加熱烈了。

沒想到林律居然知道她有精神病!

那林律還敢讓他作證?

發病不發病的林律也控製不了吧?

萬一給他來個反向作證那怎麼辦?

林律膽子真大!

法庭上逐漸變得嘈雜起來。

咚~

審判長公孫輝敲響了法槌。

“請大家保持肅靜!”

公孫輝嚴肅地說道。

“既然1號證人的資質並沒有問題,且原告方堅持,那就請苗露萍女士繼續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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