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
楊主任訝異道。
公益訴訟,顧名思義是一種以維護公共利益為目的的訴訟方式。
是指對於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由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製度。
雖然這家福利院看起來確實可疑,但林昊隻是進去逛了一圈就直接要起訴。
著實讓楊主任有些驚訝。
林昊說道。
“沒錯,由援助中心做為訴訟主體,我以外聘律師的身份出庭。”
“放心,我一毛錢的律師費也不收,就當是感謝楊主任這一年來的照顧了!”
林昊現在這麼出名,他的律師費想必不會低。
不過既然林昊自已提出了免費,他自然也不會推辭。
這畢竟也是一份公益事業。
他可不會跟林昊客氣。
不過他對於這個案子還是有些疑問,他說道。
“這倒是沒什麼問題,可是我們訴他們什麼呢?”
林昊自信地說道。
“要訴就訴刑事,告他們犯罪!”
楊主任有些疑慮地說道。
“可是……可是以什麼罪名來起訴呢?”
“其實我之前也考慮過這個問題,拋開證據的調查不說,光是起訴罪名就是個問題!”
“虐待罪的主體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福利院的護工和院民肯定不能算是家庭成員。”
“如果控告他們故意傷害罪的話,即便他們平時有動過手,估計也不會下手太重,不一定能達到構成標準吧?”
“所以以什麼罪名起訴是關鍵!”
楊主任的話提醒了林昊。
林昊想的是,直接以「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來起訴。
可是這個世界並沒有這項罪名。
即便是在前世,也是到了2015年才正式通過了刑法修正案。
並且正式施行了這條法律。
在這之前,對於非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行為仍然沒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這個世界沒有這項法條!
這可就難辦了呀!
不過我記得,這幾年一直有人在立法會議上提出過這項提案。
原因就是這些年來護工虐待老人,虐待病患的現象越來越多。
隻是雖然有人提案,但到目前為止,還依然在討論階段。
並沒有能正式通過這項法條。
這麼說的話。
如果我能通過這起案件,促使立法委正式立法。
社會影響力會不會直接拉滿啊?
上次隻是稍微修改了一下法律解釋。
社會影響力就突破到了S!
如果這次能修改法條。
那還不得直接起飛嘍!
想到這裡,林昊不自覺地有些興奮起來。
就這麼辦!
沒有條件,那我就創造條件!
沒有法律,那我就創造法律!
林昊得意地笑道。
“沒關係,我們就以虐待罪起訴他們!”
“到時候,我自有辦法!”
楊主任一臉驚奇地望著林昊,心想。
這小子!
真不知道他哪來的這股自信!
用這種罪名去起訴福利院,估計法院都不一定會受理吧?
真是太離譜了!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
明知道這件事情很離譜。
可我還是想跟他一起瘋一把!
林昊這家夥進步很大啊!
以前總是一副毫無乾勁的樣子!
現在居然變得這麼有血性了!
搞得我十幾年不曾燃起的熱血,都有些被他點燃了!
罷了,就信他這一次吧!
雖然已經有了決斷,但楊主任心裡多少還是有些不安。
他略帶遲疑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