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富二代仗勢欺人,遭無情反殺!(1 / 2)

“這是前段時間我的朋友跟我分享的一個案件,一個一年前的案件。”

張三開始講述案情。

“我的這位朋友是江東省江左市的一名律師,這個案子也同樣是發生在江左市。”

“江左市有兩兄弟開了一個修車行,一年多以前的一天,弟弟得罪了一個當地有名的富二代朱某。”

“之後這個富二代朱某就經常帶朋友來車行找兄弟倆的麻煩,甚至還發生了肢體衝突,鬨到了派出所。”

“後來有一天,這個富二代朱某跟他的三個富二代朋友又來找兄弟倆的麻煩。”

“當時哥哥不在,隻有弟弟一個人在車行,朱某一行四人就把弟弟痛打了一頓。”

“哥哥趕回來的時候,弟弟已經被打得不省人事,哥哥送弟弟去了醫院,並且報了警。”

“不過警察在調查案發現場的時候,現場已經被清理乾淨,案發時修車行裡的監控也被人刪除了。”

“弟弟醒來後指控了那個朱某和他的朋友,但是由於沒有證據,未能指控成功。”

“哥哥私下約出了打傷他弟弟的朱某和他的朋友,想要為他的弟弟討個說法。”

“當天晚上,哥哥帶了一把折疊刀,來到了雙方約定的地點,東湖公園的柳樹林中。”

“當時,雙方協商未果,朱某四人還當場對哥哥實施了毆打。”

“哥哥出於自衛,掏出折疊刀,劃傷了其中一人的手臂,還刺中了朱某的腹部。”

“朱某負傷後,四人準備離開,但哥哥追上去連刺十八刀,朱某當場死亡。”

“與朱某同行的其他三人,在驚慌之下落荒而逃。”

“一審法院認為哥哥攜刀赴約,具有主觀上的故意,被定了故意殺人罪,判了他二十年有期徒刑。”

“二審的時候,我的那位朋友接手了這個案件。”

“經過他的努力,二審法院最終撤銷了故意殺人的判定,改判為防衛過當,刑期改為五年。”

“雖然已經改判,但弟弟還是對此很不服氣,認為是朱某等人欺負人在先,哥哥隻是為了自衛才出手傷人。”

“這一年來,弟弟也沒放棄,他一直還在想辦法給哥哥翻案。”

“前段時間,我的這位朋友跟我聊天的時候,剛好聊到了這個案子。”

“現在剛好有機會跟林律師連線,林律師這麼年輕有為,不知道林律師對這個案子有什麼看法?”

張三這一連串案情講下來,兩大直播間早就炸了鍋了。

“南林北張!夢幻聯動啊!好期待!”

“江左市?一年前?富二代?姓朱?不會就是去年被人紮死的那個朱英澤吧?”

“這不就是個富二代欺負人被反殺的故事嗎?被人紮死了活該!”

“活該是活該沒錯,不過那個紮死他的人也跑不掉吧?”

“沒聽張三老師說嗎?主動約架還帶刀,把人刺傷了還不算,還追上去連刺十八刀,這也太猛了!!”

“就這才判了五年!不愧是張三老師的朋友,還是很有水平的!”

“可是看那個弟弟的意思,好像是想無罪釋放,這應該不可能吧?”

“看林律怎麼說吧!”

“…………”

直播間。

林昊沉吟了半晌,說道。

“這個案子,光聽張三老師的描述來看,確實屬於防衛過當。”

“如果激進一點,要定故意殺人似乎也是有跡可循的。”

“本案似乎並不像看起來那麼簡單,我想先聽聽張三老師的看法。”

林昊一腳又把皮球給張三踢了回來。

不過張三也並不在意,而是坦然地說道。

“林律師還真是敏銳,其實我也認為本案並不簡單。”

“在我看來,本案疑點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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