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屋子沒什麼值錢玩意兒,哪有被金主包養的小三會住在這麼糟糕的地方呢?
但是,當時滿腔的憤怒早已占據了劉琳的心智,容不得她多思考,手裡就開乾了,等她發泄後反應過來,就已經看到吳依然了。
對方確實比自己年輕、纖瘦,看文弱,一副我見猶憐的樣子,像是老公會喜歡的類型。
所以她就更生氣了,感覺自己這十幾年對家裡的付出,簡直是喂了狗了。對方還想報警,自己這才動手的。
晚上七點,派出所。
傷情、損失鑒定完畢,接下來就是雙方協商的環節。
劉琳自詡是省城人,家裡也有幾個錢,自始至終沒把吳依然放在眼裡。
她口氣輕蔑地告訴吳依然,會在已經估算好的損失基礎上,再加上2000塊,作為賠償,雙方和解。
吳依然心中本就怨意滿滿,見對方態度惡劣,自然不同意,嘴裡說道:“該走什麼流程就走什麼流程,我不同意和解。”
劉琳覺得這姑娘不過是想多訛一些錢,便表示額外賠償5000塊。
吳依然突然想到了自己還有5000塊的卡債沒還,但這一念轉瞬即逝,剛才的一幕幕閃現在眼前,自己什麼都沒做錯,憑什麼遭人無端羞辱?
這事關尊嚴問題,不是錢能解決的!
對麵這個胖女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必須把她拘留一段時間,讓她吃吃苦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