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商談結果是鋪子由張文東來選,但得連在一塊。
張文東之前在網上有看過選鋪的文章,商場是有c位的,位置越好,租金越高,他結合c位法和自己的看法,把鋪位選在商場入口的右手方,一樓的鋪位是雙向開門,理應比二三樓要好一些。
商場鋪子的麵積大小不一,選六套超過了好些麵積,負責人讓張文東少選一套,少的那部份麵積按照三倍住宅市場價賠償給他,張文東表示就選六套,多出來的麵積他也按照三倍住宅市場價補償給強盛集團。
這話給負責人整懵逼了,跟張文東拉扯了一會兒,張文東把補償款加了0.5倍,不差錢的氣勢一覽無疑,負責人先提的補錢,又是弱勢方,隻能答應下來。
接著兩人又開始商量細節,負責人想要拿到張文東鋪子的管理權,畢竟商場是有規劃的,不能讓張文東隨便把鋪子租給彆人。
張文東覺得沒所謂,交給強盛集團打理鋪子,他還不用操心,躺著收錢就行,但他也提了要求。
第一,他有絕對否決權,這樣可以避免強盛集團把他的鋪子賤租出去。第二,他的六套鋪子不登記在他的名下,而是登記在他兒子的名下。
負責人表示可以,讓張文東明天帶著資料去他們公司簽協議,兩人又聊了會兒就結束。
回到家張文東給劉玉珠打了通電話,說了鋪子拆遷的事,讓她找兩個學法律的研究生,明天跟他一起去簽合同。
第二天早上十點張文東帶著資料去強盛公司,劉玉珠找的人已經到了,張文東和三位女精英熟悉了一下子,然後進去簽合同,三位女精英都很專業,其中一個還是學校的教授,忙活了半個小時才把合同敲定。
張文東應付的錢得等房子交付後再給,簽完合同後張文東又想起問關於租客補償的事,法務負責人表示沒有補償,曆來如此。
張文東暗道隻能怪租客不積極,一直沒把補償明細給他,現在合同簽完了,再提其他要求估計強盛公司也不會答應。
張文東帶著三位女精英離開公司,開車把她們送到學校門口,從包裡數出六千塊錢遞給她們,女教授連忙推辭,表示她和劉玉珠是朋友,不會收他的錢。
但張文東不可能讓她們白忙活,拉扯一番還是把錢塞進了女教授的包裡。
接著張文東又去鋪子找租客談退租的事情,租客好像知道是這個結果,沒有再跟張文東提補償的事,表示他明天就開始搬遷,張文東想著好聚好散,把這個月以及上個月的租金給租客免了。
算清楚賬後從包裡掏出錢把房租和押金給退了,完事兒就回彆墅。
時間一晃到了2006年二月十四號,今天是開學的日子,劉玉珠已經把小明讀書的事情給辦好了,他比張三和芊芊高一個年級,報完名張文東把三個孩子送到老洋房,然後去單位上班。
下午下班在把芊芊和張三接回彆墅,至於小明,就留他在老洋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