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這個凶犯屬實奇葩!(一更)(1 / 2)

春夏卻苦著臉搖頭,“奴婢從小到大就跟著姑娘認了幾個大字,隻夠平日裡生活用,哪裡能看什麼書啊!

而且放在這裡的這本書,奴婢記得姑娘從沒有讓奴婢拿出來過,奴婢隻在拿它旁邊的遊記時,隱約瞥見過它的封麵。

那……那本書的封麵是杏黃色的,書名寫在左上角,是三個字的,奴婢隻隱約記得,最後那個字是……己,自己的己!”

己?

眾人一臉莫名。

包含己字的書名,也是忒少見了。

“不是己。”

蘇流月的聲音突然響起,她看向不遠處負責記錄的衙役,從他那裡要來了紙筆,規規整整地在上麵寫了個記字,舉起來給春夏看。

春夏立刻道:“就是這個字!就是這個字!奴婢雖然不認得這個字,但認得它有一邊是自己的己!”

漢字這東西,遇到不認識的字就讀自己認識的那一半,當真是古今通用的定律啊!

原來是記!

那含記這個字的書名,可就多了!

便是他們這些沒多少學識的大老粗都知道,《xx記》這種書名,有可能是一個故事,也有可能是寫景或者寫物的!當今大儒古祭酒就寫過一篇為人所稱頌的《石頭記》,表麵上看寫的是石頭,實則抒發的是古祭酒對時間流逝世事變遷的感慨。

要從幾千幾萬本“記”中找到這一本,也不容易啊!

見大夥兒都皺起了一張臉,路由不由得問:“可是……凶犯為什麼要拿走這本書?莫非這本書,與他有關?”

蘇流月肯定地點了點頭,“凶犯會特意拿走這本書,隻有兩個可能,一,這本書有可能會泄露他的身份,二……這本書對他來說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

春夏姑娘說,鐘姑娘上回偷溜出去隻買了四本書,這本書定然也是鐘姑娘最近新得的,卻不是她去買的四本書之一,很可能……這本書是凶犯給鐘姑娘的!”

蘇流月說著,再次轉向春夏,“你說,李二郎平日裡也會叫人買書給鐘姑娘,這半個多月,他可有再送新的書過來?”

春夏連忙搖頭,“沒有……姑娘那回偷跑出去後,李二郎很生氣,足足冷了姑娘快十天,又怎麼可能會叫人送東西過來,一直到……到六天前,才再次來了這裡,但那一回,姑娘跟他鬨得不怎麼愉快,李二郎沒過半個時辰就氣衝衝地走了。”

也正是因為李二郎這個態度,魏嬤嬤和芸豆對他們姑娘才越發敷衍,這回竟是連姑娘被人在房間裡殺害了都沒有察覺!

蘇流月立刻道:“這個院子裡,你和鐘姑娘平日裡都是不被允許離開的,就是說,能往裡麵送東西的隻有魏嬤嬤、芸豆和李二郎,這本書如果不是他們三個送進來的,說明……”

她頓了頓,道:“凶犯很可能是半個多月前,遇見離開了這個院子的鐘姑娘時,把書給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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