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簽約?”
“想休息一段時間,最近太累了。”
“簽約以後也可以休息,你不想簽約,是不是因為我?”宋妍說話一向簡單直白。
“……”林曉光沒說話。
“如果是的話,我願意為我之前的行為向你道歉,我希望你能從自身發展和公司的角度出發,慎重的再考慮一下。”
林曉光沒想到,宋妍居然會向他道歉,他還真有點不知所措,心裡琢磨著,他拒絕簽約的行為,會不會草率和意氣用事了一點,他開始對自己的決定有些猶豫。
思來想去,林曉光最終還是決定,把實話告訴宋妍:“不是因為你,是我決定簽約彆的影視公司。”
宋妍臉上有錯愕,也有惋惜,但很快,她又好奇地問道:“你簽約的是什麼公司?”
“海潤影視。”
聽了林曉光的回答,宋妍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隨即微笑著說:“那……恭喜你啦,簽了一個大公司,希望你前程似錦。”
“謝謝,也祝你越來越紅!”
五天後,海潤影視旗下的一名經理人——李美芳抵達橫城,和林曉光商討一份五年的“全約”合同。
所謂的“全約”合同,就是演員在一定的期限內的所有演出的事務都包給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劇和廣告,演員和公司談好條件,在合同中約定公司在合約期限內應該為演員做到什麼,比如林曉光全約的期限是五年,那麼五年內海潤公司要承諾給他多少個第幾號角色的飾演機會,接拍至少多少部戲等,演員的酬金和公司按照什麼比例分配……
具體的合同細節,林曉光從頭到尾認真看了兩遍。
按照林曉光自己的理解,這份合同也算是有利有弊吧,利在於如果公司很有實力,真心實意要把他捧出來的話,那麼他們會全心全意依照合同去經營,弊在於,林曉光一簽就是五年,他是男演員還好,如果是女演員簽五年的話,碰上公司不願意力捧,又不能解約,那麼她們的演藝生涯,就徹底毀在公司的手裡了。
所以,林曉光在合約裡仔細嚴格約定他們能做什麼,甚至寫好,如果兩年內,他們做不到什麼,就有權利單方解約,這樣萬一他們做的不好,林曉光還有機會恢複自由身。
然而,林曉光終究還是太年輕了,無論他如何算計,也算計不過海潤影視。
合同上的條款,雖然是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但其實用處並不大,就算哪天海潤影視單方麵違約,林曉光也拿他們毫無辦法。
表麵上,林曉光簽的是正兒八經的紙質合同,實際上,雙方隻是達成一種友好的口頭協議。
以林曉光目前無戲可怕的窘境而言,就算海潤影視公司的合同再怎麼沒有保障,他還是會心甘情願簽下來的。
簽下這份五年合約,林曉光背後有了影視公司撐腰,他也終於不用再自己去跑劇組送資料找活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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