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範振海(1 / 2)

範振海走回到自己逼仄的出租屋的時候,已經是淩晨二點了。

自從六年前被踢出了公安隊伍,失去了鐵飯碗。

他就再就業成為了一名出租車司機。

和另外一名司機合夥,租了一輛出租車,兩班倒的開著。

不過好在這些年,並沒有後世的那種網約車。

出租車行業總體而言是賺錢的。

就是人比較辛苦。

一天開車十二個小時以上,吃飯拉屎的時間都保證不了。

開完車之後是無儘的疲憊。

根本顧不上自己的家庭。

當然,六年前從體製內被掃地出門後,範振海的家庭也散了。

兒子跟了前妻。

離婚的時候,兒子才兩歲,現在應該有八歲了。

對於兒子,範振海六年的時間裡都沒有見上一麵,也不知道長什麼樣了。

前妻帶著兒子回到了沿海省份的老家。

和他斷絕了來往。

不僅不準許探視,甚至連個視頻電話都不給。

不過範振海還是每個月三千的給著兒子的撫養費,

兒子是他現在心中唯一的念想和希望。

沒有兒子,他不確定自己是否有足夠的意誌,可以支撐到現在。

前妻和他離婚他很理解。

得罪了那幫人,基本上在京海已經沒有出頭之日了。

前妻開的超市,三天之內被砸了兩次。

報警了也沒有人管。

那些人甚至揚言,再看到他們還呆在這個城市,以後就不是砸店這麼簡單了。

這幫人什麼都乾得出來。

範振海當了這麼多年的警察,還是知道他們的手段的。

老婆那邊把受到的委屈,全都發泄到了範振海頭上。

怪他瞎出頭惹火上身。

怪他沒用不是個男人。

對這些指責,範振海全都認。

冷靜下來想想,的的確確是自己對不起自己的妻子。

所以當離婚協議書擺在範振海麵前的時候,

他沒有任何猶豫就把字給簽掉了。

兒子的撫養權也沒有爭取。

自己一個人淨身出戶,離開京海,來到了江城市。

京海那個地方,失去警服的範振海是待不下去的。

唯有在省城,那幫人才會有所忌憚。

這六年,他過得很苦很苦。

不僅僅是身體上的疲憊。

心理上也飽受折磨。

他雖然對自己的生活充滿絕望。

但心裡麵卻從不後悔為那兩個初中女生出頭。

他永遠忘不了,在東湖邊上的那個小漁村,第一次出現場時的場景。

兩個女學生,身材已經完全浮腫,腫脹的如同兩個皮球。

但是臉卻沒有什麼變化。

兩個人都是眼睛瞪得大大的,身體上的衣服因為湖水的衝刷已經衣衫不整。

死的很不體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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