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佛瑞斯特家族的財富來源(1 / 2)

在魔法界,黃金也同樣是具有貨幣屬性的高價值貴金屬,同時也是煉金術的重要原材料。在雙方日常貿易額幾乎被卡死的情況下,用麻瓜貨幣采購黃金是拉西比能想到的最佳解套辦法。

可辦法說來簡單,做起來卻難。

“購買黃金?那可不太容易。”林祐說這話,一半是故意拿捏,另一半也是實話實說。

以佛瑞斯特家族的地位和人脈,去銀行或者金融機構買個二、三十噸黃金並不算難事;有可能都不用花自己的錢,銀行會主動給你提供貸款。

問題在於這種方式不僅需要提供嚴格的身份證明,而且也不會允許購買者提走這麼多實物;銀行或交易所隻會出具一張完成交割的持有證書,證明你擁有一批黃金的所有權。

這種所有權證書,放在麻瓜界就等於錢,放在魔法界約等於廢紙;如果再考慮《保密法》的規定,大概也等同於罪證。

除了與麻瓜界的固定貿易,古靈閣從沒有獲得更多與麻瓜進行金融合作的授權。妖精們私下裡怎麼乾沒人知道,可你要是敢拿出這麼個證書來自證己罪,那就彆怪董事會其他長老們落井下石了。

職場上有句話怎麼說的?

同事都是冤家。

拉西比長老需要的是實實在在能運進古靈閣地下金庫的黃金。隻有這樣才能保住他在古靈閣的地位和前途。

可是以英國金融管理製度之嚴密,想突破規則提走這麼多黃金實物,需要佛瑞斯特家族付出不小的人情代價,甚至有可能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隻憑一套妖精銀器,可買不到這麼大的人情。

“現在,隻有伯爵先生您能幫我了。”關係到自身的金錢和命運,拉西比不得不對一個八歲孩子低聲下氣,“如果不能全部購買黃金,一部分用高價值的寶石代替也行。”

林祐啞然失笑:“是不是整個魔法界都知道,佛瑞斯特家族的地窖裡藏著大量財寶啊?”

拉西比長老賠笑道:“戈夫伯爵家族的傳奇故事的確流傳深遠;大家都知道,您的祖先第一次遊曆歐洲,就熱衷於尋訪神話故事或麻瓜傳說中的著名寶藏,而且頗有收獲;尤其是您的祖先與基督山伯爵之間的交往故事,更是被譽為巫師與麻瓜交往的典範。”

林祐心裡暗自翻了個白眼。

廢話,那個“仗義援手、傾蓋如故”的故事,本來就是我自己“寫”的:林家第二代祖宗用魔法救了基督山伯爵的養女兼新婚妻子,換來基督山伯爵慷慨解囊,將其個人藏寶的一半贈送給佛瑞斯特家。

多好的故事啊!巫師用魔法拯救了無知、無能的麻瓜,麻瓜則傾囊相授以為回報。

不論純血論者、巫師至上論者、還是親近麻瓜者,都能被這個故事搔到癢處。

翻白眼是一回事,做生意是另一回事。林祐心裡盤算一番,很快有了決定。

“我可以答應你的要求,但是我也有兩個條件。”

拉西比大喜:“您請說,我們一定竭力滿足。”

“首先,你們要把那些貨幣的幣種統一起來。什麼法郎、馬克,包括英鎊我都不要,全部兌換成美元,而且要來源合法;我不想讓麻瓜政府盯上我。這件事你們自己去操作,應該不難吧?”

“當然,我可以保證。”

“第二,我可以照市價向你們出售黃金,不會用那些價格波動不定的寶石來替代;但是……”林祐著重加強了轉折的語氣,“完成交易之後,你們要向我支付一筆相當於這批黃金總價百分之三十的傭金;這筆錢,隻能用金加隆支付。”

“啊,百分之三十?”妖精長老一臉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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