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這種條件擱在後世的話,隻怕買主扭頭就走!
——我兜裡揣著錢過來買東西,還得把你當大爺一般的伺候著?
我跑到碼頭上去挑三揀四的,誰打回來的魚最好,我選誰的...那不香?
這個時期由於缺乏冷鏈運輸。
而相對來說比較好保鮮一點的帶魚,雖說內陸地區的群眾比較能接受,也愛吃這種海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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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玩意兒,在這個時期產量高的很!
真還算不上什麼真正的金貴品種...那又不是鬆江鱸魚!
隻有那東西,才是真正的很貴很貴的...基本上都走特供了,平常市場上哪能見得到?
在70年代。
海產品的價格,通常都不高。
大閘蟹0.8元/斤。
大蝦分品種,零售價大概也就是0.4元/斤~0.8元/斤左右。
而舟山帶魚,差一點的才0.30元/斤,即便個頭大一些的,那也很難超過5毛。
想想就知道了:
野生大黃魚才0.35一斤,區區一個帶魚,能賣得了多高的價錢?
現在張國興去聯係的那家漁業生產隊,做生意很死板。
做事一板一眼的,得完全按照這個時期的規章製度來辦事。
對此。
葉小川也不得不捏著鼻子...認了!!
這是因為沿海的這些漁業生產隊,它和內陸地區的普通生產隊,其實也沒啥兩不同。
——生產隊本身,對自己所產出的東西,並沒有自主權,更沒有定價權。
它們和內陸的生產隊一樣:
每年得先完成上級下達的“派購”和“征購”任務,將捕獲的那些等級最好的海產品。
優先上交給“海產品收購站”。
隻有這樣。
上級部門才會給這個漁業生產隊,撥付當年的“返銷糧”指標。
先把好的上交。
剩下的一些、達不到收購站標準的殘次品,生產隊才有權自行處理。
是分給生產隊社員們吃?
還是讓他們拿回去弄成魚乾,以後慢慢享用?
或者是偷偷拿到,專門出售海產品的海邊鴿子市場上去出售?
上麵就不管了。
除過去這種漁業生產隊買海帶之外,如果說去鑽空子、給那些沿海的生產隊一點高價?
這種法子想偷偷弄點好一些的海產品出來?
倒也不是不可以。
但問題是!
通過那種方式能搞到手的海產品,數量極為有限,而且整個過程耗時漫長。
這種方法隻能適合當地居民,嘴饞了,有些時候想吃點好的。
那他們還能去弄一弄。
卻不適合批量采購。
尤其是葉小川從外地來的客戶,哪有那麼多功夫待在這裡、慢慢等?
所以,咬咬牙!
葉小川向張國興表示:
因公采購帶魚的各種證明材料,自己是隨時都帶在身上的,這個東西很齊全。
讓他用不著擔心。
等到了明天。
葉小川準備等官莊公社財政所的款子,彙過來了之後,立馬就委托張國興到那邊去。
與對方簽訂好采購合同、交了定金之後。
然後根據情況,再去當地的運輸服務社聯係車輛。
把采購帶魚的事情商量好了。
還沒顧得歇上一口氣。
外出幫忙聯係海帶收購事宜的彭宇,又焉頭耷腦的進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