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問這位姑娘到底是哪位?”
藍衣人聲音清亮,“啪”地一拍板子,高聲道,“就是那位位高權重的、忠順親王的小女兒——迎祥!”
“嘩!”台下人一下亂了套。
“啥?忠順親王的女兒,迎祥郡主?”
“真不知道,親王家的女兒竟然這麼不知廉恥!”
“她喜歡的那書生是誰?真是倒了大黴了,讓這麼個人給纏上了。”
“還好,還好,人家跑了,沒讓她給禍禍了。”
……
藍衣人不再多說,趁著眾人亂糟糟議論之時,跳下說書台,溜出了茶館大門。
門外不遠處的一條小巷裡,停著一輛青篷馬車。
藍衣人跳上去,輕聲喊道:“走,快走,去南城!”
車內一位姑娘,不知是興奮還是緊張得,小臉通紅。
“姑娘,方才的故事說得可還好?”
藍衣人輕輕摘下麵紗,露出絕美容顏。
“小紅,那麼不相信你家姑娘嗎?用不了半天,準保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忠順王府的迎祥郡主自己扒了衣服,讓人看了個精光。”
藍衣人正是林晴雯,她用了三天時間,安排了這場巡回演出。
東城、西城、南城、北城,各演一場,就為給那位心思惡毒的迎祥郡主揚揚名。
古人看待名聲比命重要,一個姑娘做了那樣的醜事,眾人的唾沫星子就能淹死她。
也許有人覺得,晴雯這樣敗壞郡主的名聲太惡毒。
可來自現代的林晴雯並不這樣認為,相反,相比黛玉受的罪,她覺得對迎祥這樣的懲罰還不夠。
什麼東西能比命重要?沒有命,要名聲有何用?
她沒有能力名正言順地殺了迎祥,或是打她個半死給黛玉報仇,那就隻好背後給她捅個軟刀子了。
北城最後一場演出結束,林晴雯跳上馬車,摘了麵紗,換上女兒裝。
馬車在小巷子裡鑽來鑽去,轉了好幾圈,確定沒人跟著才回到賈家。
此後,林晴雯就在府裡老老實實地呆著,靜待迎祥郡主的桃色新聞發酵。
忠順王府裡,時隔沒有幾天,老王爺再次發了怒。
這一次,他老來得女,寵得沒邊的迎祥還真是出了大名。
“你……你這個賤……賤丫頭,怎敢做出如此醜事?”王爺氣得捂著胸口,話都說不利索了。
“父王,你可不能聽信彆人的謠言,女兒何時做過這等事?”
迎祥郡主氣惱地辯解,“您去問問守門的家奴,問問我身邊的嬤嬤、丫頭子,我什麼時候夜不歸宿過?”
“都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你若是行得正,做得端,旁人又怎會這麼編排你?名聲敗壞至此,看以後哪家公子還敢娶你?”
“不娶正好!我還不嫁呢,要嫁就要嫁給慕公子!”迎祥郡主噘著嘴小聲嘟囔。
“放肆!”
忠順親王厲聲喝道,“那慕南風雖說有些才能,但現下不過是一介窮書生,既無權又無勢,如何有資格做你的郡馬?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一個姑娘家,怎能自己選夫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