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年輕媳婦不是彆人,正是陳家旺的二嫂楊氏,陳母本是不同意,二兒子娶楊氏為妻的,隻因楊氏爹娘是附近幾個村子中,出了名的人品不好,而且還特彆愛財,為了銀子,他們不惜把剛滿十四歲的大女兒,賣給了五十幾歲的地主老爺為妾,又把才十三歲的二女兒,賣去了大戶人家為奴,為了多得三兩銀子,竟然簽下了死契,從此女兒的生死,便握在了主家手裡。
楊氏見兩個姐姐先後被賣,擔心下一個就會輪到自己,便想逃離那個家,可是自己隻是一個弱女子,又能逃去哪裡呢!
附近村子都知道她爹娘的人品,即使楊氏長得並不醜,但卻也沒人敢去她家裡提親,都怕她那個愛財的爹娘,獅子大開口,要出高額彩禮。
也不知道是不是兩個姐姐的賣身錢,還沒有被花完,楊氏竟然在擔心受怕中,平安度過了三年,本以為家裡隻剩下自己一個女兒了,爹娘便不會再狠心把自己賣掉,原來一切都隻是想想而已。
直到有一天無意中聽到,爹娘竟打算把她嫁給,一個打死了三任妻子的鰥夫,楊氏徹底慌了,她要想辦法,在爹娘動手前把自己嫁出去,可是村裡並沒有人願意娶自己,她又該嫁給誰呢!
這天她正在小河邊洗衣服,因為有心事,便沒有注意到一件衣服,順著水流飄走了,等她發現時衣服已經飄出很遠了,那可是她娘最喜歡的一件衣服,如果就這麼被自己弄丟了,娘肯定會打死自己的,想到木棍打在身上的疼痛感,楊氏不禁打了個寒顫。
便不管不顧的下水去撿衣服,誰知道河水越走越深,衣服也越飄越遠,沒走一會水就沒了楊氏的脖子,她害怕極了,不停的喊著救命,就在她以為要被淹死的時候,一雙大手抓住了她的衣裳,把已經嗆了幾口水她,拉出了水麵。
當她看清救命恩人的容貌時,便決定要嫁給這個男人,陳家瑞本是來隔壁村,幫忙蓋房的小工,吃過晚飯便與主家告了辭,路過村外的那條大河時,隱約聽到女子的呼救聲,當看到河裡有一人,馬上就要沉下去時,來不及多想便跳下水,沒想被自己救上來的人,竟是一個小姑娘。
很快兩人有了肌膚之親的事,便在村中傳開了,楊氏的爹娘氣的不行,本來都與鰥夫說好了,再過幾日就過來娶親,如今到手的銀子飛了,便訛上了陳家瑞,非要他拿出十兩銀子,把自己的女兒娶回去。
雖然陳家瑞沒見過楊家爹娘,但是他們的大名還是知曉的,
不禁有些同情楊氏,便想娶誰都是娶,既然自己碰了人家的身子,那就應該負責到底,但卻不同意出十兩彩禮錢。
楊家老兩口,還以為陳家瑞是看上了她的女兒,才會奮不顧身的去救她,便威脅他說:如果拿不出十兩彩禮,就把楊氏賣去青樓,聞言陳家瑞扭頭就走,你自己的女兒都不心疼,難道還指望自己,這個剛見過一麵的人來心疼不成。
楊氏見陳家瑞真的要走,便拿起剪刀對準了自己的脖子,威脅她的爹娘說,如果你們不同意我嫁進陳家,那我就死在你們麵前,讓十裡八鄉的人都知道,你們是多麼的狠毒,不但賣了兩個女兒,還逼死了一個女兒。
楊家還有兩個沒有成親的兒子,因為兩個女兒的事,都沒有姑娘願意嫁來自家,楊氏的爹娘,最後為了兩個寶貝兒子,勉強同意了隻收三兩彩禮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