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你丫再演!為了抓住你老子整整蹲了三天三夜!你特麼的……”
“老實交代,你為什麼要殺死方純純?”
“切,沒想到凶手居然還是個娘們!”
“你殺死方純純的動機究竟是什麼,快說!”
“實話跟你交個底兒,我們這兒人證物證都全,我勸你坦白從寬,到時候至少能從死刑改成無期……”
蘇沫的腦子裡嗡嗡嗡亂哄哄響個不停,覺得整個世界都變得混亂不堪。不過即便如此她還是能清楚的記得,從警方進門之後到將她拷走,期間甚至沒有任何一個人去過衛生間哪怕是看上一眼方純純的屍體。
回到警局之後蘇沫就被帶到審訊室,似乎所有人都認定蘇沫就是殺死雷鳴的凶手。而且還是人贓俱獲!
這期間必然是出了什麼差錯,至於究竟是什麼差錯蘇沫也說不清楚,她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儘自己最大的可能配合警方的調查。
為了能洗清自己的冤屈蘇沫可謂是嘴皮子磨破。
麵對警方蘇沫據理力爭,特意解釋她明明是今天才主動找上的方純純,明明她們兩個人已經有將近半年沒有見過麵了,如果不是方純純放假回國兩個人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次見麵。
但是……
警方似乎並不相信蘇沫所說的話。
據警方說,方純純其實是死於三天之前,也就是七月十四日,溺死,在死者身上發現有蘇沫的指紋,同時在死者家裡也發現有蘇沫的指紋、鞋底印等等一係列痕跡。同時還有其他種種證據證明,蘇沫極有可能就是殺死雷鳴的犯罪嫌疑人。
而警方為了抓捕犯罪嫌疑人,早就在方純純家附近布置下天羅地網,蘇沫打的那通報警電話可謂是自投羅網。
聽到這些真相的瞬間蘇沫隻覺得腦瓜頂子“嗡”的一聲,炸了!
當即不管不顧大叫起來:“三天前?!你們說我殺死了方純純,那我的犯罪動機呢?你們總不能不說出我的犯罪動機就認定我是殺人殺手吧?要知道我可是跟方純純從小一起長大的,我們兩個是好姐妹好閨蜜,好的就跟一個人似的,我就算殺死自己也不能夠殺她!”
“吵什麼吵!你當我們警方還能汙蔑你不成!”負責審訊你的警官一臉的嚴厲,很快將一張複印紙拍到蘇沫的麵前。
厲聲開口:“你自己看看,這是不是你親筆簽名的東西。”
蘇沫當即低頭朝紙張上看過去,等看清楚紙上寫的內容,險些一口氣沒提上來背過氣去。
白紙黑字寫的明明白白,“方純純欠蘇沫壹佰萬元整”,債權人和債務人處分彆簽著蘇沫和方純純兩個人的親筆簽名。
蘇沫再三將簽字翻來覆去的看了好幾遍,無論如何分辨她都不得不承認,欠條上麵確實是她自己的親筆簽名。
但問題是……蘇沫從來不記得有過這件事情。
方純純欠自己錢,還一百萬?世界上還有比這更荒謬可笑的事情嗎?
“這怎麼可能!”蘇沫當即大聲反駁,“我自己就是個窮大學生,家庭也是最普通不過的工薪家庭,而且我們家還要養兩個孩子。可是方純純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