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是廣市農村的,他給我說他是他家裡邊的獨子,你知道的,獨子就代表著全家都寵幸,所以能嫁給獨子生活一般都不會太差,後麵相處著,我們就成為了朋友,漸漸的,我們逾越規矩,我的肚子在十六歲的時候,大起來了,我有點迷茫又不知所措,眼看著肚子一天天大起來,我讓他負責,應該帶我去見他父母。
他百般推脫,後麵我逼著著他,他才帶我回去見他的父母,沒成想,父母居然都是癮君子,根本就不管不顧什麼東西,看到大肚子的我,居然想著讓我把孩子生下來之後,直接賣掉,來供他們去買白粉,他家還有爺爺奶奶,也被折磨得不成樣子。
我被嚇到了,連夜喊著他離開了他家,我想著我回家去,好歹給家裡邊彙了那麼多錢,就算差不多兩年沒回去,家裡邊好歹也會認我吧。
沒成想,我回去,父親看到我的第一眼就是要撈起棍子打我,因為我兩年沒給家裡邊彙錢了,這是重點,沒有一句話是關心我的,我母親一直遭受家暴,根本庇護不了我,看著我大肚子,又看著他,我父親把我攆出來了,那個家,沒有一件東西屬於我,雖然他們都是用我賺來的錢買的。
就這樣,我又回到了廣市,我本來想著他老老實實上班,我也上班的話,養個孩子也沒什麼的,沒成想,我在上班回去的時候,發現家裡邊總是亂七八糟的,有天我特意下班回來早些,沒想到,我撞到他帶著其他女人在出租屋裡邊亂搞,我氣不打一處來,最後攆走了他們,可是他死皮賴臉的求我原諒,我最終經不住原諒了他,我以為他會改變。沒想到上梁不正下梁歪。
我肚子快七個月了,還在上班,可是他卻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根本賺不到錢,為了孩子能夠上戶口,在醫院出生,我和他領了結婚證,準備在廣市把他生下來,可是有一天夜裡邊,我肚子痛,讓他送我到醫院,我把錢給了他,他把我送到醫院之後,就直接走了,最後我早產了,那孩子沒活下來,我欠著醫院的費用,醫院安排人到我住的地方拿到錢,才允許我離開醫院。
我的心死了,他揮霍了一段時間之後,便回來了,我和他鬨離婚,一直鬨著,他打我我也跟著,他去裹其他女人我也跟著,就這樣鬨了差不多四年,他才同意離婚,離婚那天晚上,他說要請我吃飯,算是好聚好散,那頓飯上麵我喝了點酒,等我醒來的時候就已經不在廣市了,而不知道在哪裡,你知道的,我其實就是被賣給人販子做雞了,我本來想逃亡的,可是他們管得太嚴了,而且我是被拐賣的,連身份證都沒有,所以,我隻能被迫從事這個事情,後麵我才知道我是在東某地,後年我找到機會之後,逃了出來,來到了陽市求生活。
可是老天爺不放過我,五年前我來到陽市的時候,初來乍到,我根本沒有什麼會做的事情,所以我隻能做起老本行了,沒成想,他不知道從哪裡知道我的消息,直接跟到了這裡,我曾經想找黑誰會解決了他,可是人家開口的價錢都不是我給的起的。
我到目前為止都在想辦法擺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