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可能有私房錢!
李梅腦袋轉了轉,忽然一拍桌子站了起來。
她想起來了!
吊墜!
一定是那個東西!
過去這麼多年她差點要忘了,那個狐媚子當年被沈從帶回家時身上就有一個吊墜!
當年為這事她還跟沈從鬨了許久。
因為那狐媚子來時懷裡還抱著一個剛出生不久的孩子!
她懷疑那孩子是她跟沈從的孽種。
那個時候李梅已經有了五個月的身孕,但她要死要活。最終逼的那個女人為了自證清白去做了DNA鑒定。
證據擺在眼前,李梅這才消停了。
後來那女人要把孩子丟給他們養,李梅本來是不樂意的。
他們自己的孩子都難養活,哪來的閒錢養彆人的?
但那女人拿出一大筆錢。李梅從沒見過那麼多錢!
她當即就答應了!
並保證每年會寄一張孩子的照片到特定地址。
那女人得了保證,給了錢就走了。
二十年了。
除了頭五年,李梅按照約定寄一張照片,後來嫌麻煩,也給忘了。
至於那個吊墜……
她覺得好看,本來是想偷偷留給沈嫿。
但沈從不讓,說上麵刻了字,萬一人家找來很容易認出。
李梅覺得有道理,又覺得留著是個禍患——她明白自己對沈梔夏並不好,怕萬一人家真找上門來會怪罪她。
於是她攛掇沈從乾脆賣了換錢。
後來沈從說賣了,並且真的帶回一筆錢。
李梅信了,也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