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考成法和分稅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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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第一點做出補充後,朱由檢暫且略過第二點,而是針對第三點:

“嚴考成是個好辦法。”

“戶部考成,最重要的就是催征錢糧。”

“戶部和吏部要製定具體辦法,根據繳納的賦稅,給官員減磨勘或展磨勘。”

“結合之前製定的磨勘法,鼓勵官員繳納賦稅。”

讓吏部解釋一下磨勘法,和畢自嚴提出的嚴考成融合。

畢自嚴聽到還有這樣的辦法,心中很是驚訝。看來皇帝是和他想到了一起,甚至提前有準備。

朱由檢之前製定磨勘法後,的確有重啟考成法的心思。

對政績考核、績效考核有所了解的朱由檢,怎麼可能放過考成法這一措施。這是當年張居正的改革成功的保證,就是靠著考成法,張居正的各種改革措施才沒有淪為一紙空文,而是被嚴格執行。

但是張居正死後,他的措施大多被推翻,考成法便被申時行廢除。後來雖然恢複,卻已淪為空文。存在於文書上的考成,實際作用並不大。

如今,借著畢自嚴提出的嚴考成,朱由檢把磨勘法和考成法結合,通過減磨勘、展磨勘,逼迫官員繳稅。

那些官員如果以後還顧忌輿論不想催科,就給他們展磨勘。看他們是想要升官,還是想要“賢名”。

對於皇帝這個措施,群臣都捏了一把汗。此時他們都明白了,皇帝之前為何一定要推動磨勘法。

這種考課辦法和考成法結合後,會發揮出巨大威力。官員想要升遷,就得注重考成。

但是考成法的弊端,很多官員也知道,袁可立便勸諫道:

“考成法催科太急,會讓百姓流離失所。”

“臣以為應當適當放寬,不可像張居正時,以九分為及格,還要再征拖欠的二分,民間每年要繳納十分以上。”

“當今天下窮困,不可催科太嚴。”

這是具體的執行問題,朱由檢絕不會高看大明官吏的素質,所以他就說道:

“這件事確實要注意,天下盜匪四起,不能再讓百姓淪為流民。”

“所以戶部的考核,要綜合考慮,賦稅占一部分,治理地方也要占一部分。”

“能夠在治理好地方時,上繳足夠的賦稅,那才算是能吏,是朝廷需要的官員。”

“無法完成賦稅,或者因為急於催科讓百姓流離失所,那樣的官員都是無能之輩,吏部要打入另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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