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明法科和明算科(2 / 2)

不過想到各廷尉署需要的下屬正八品官員,他卻有些頭疼,這些人的俸祿是不高,需要的錢糧問題不大。但是人從哪裡來,卻是一個問題:

“進士通常被授為正七品推官、知縣,正六品主事、從五品知州也不乏其人,隻有犯錯才會降為正八品縣丞。”

“廷尉署下麵的正八品官員,難道要由舉人、監生擔任?”

不是看不起那些舉人、監生,而是皇帝說了地方三法司官員優先轉任朝廷三法司。這些正八品官員以後是有機會擔任科道官員的,不能不慎重些。

向皇帝提出這個問題,朱由檢把籌謀已久的科舉改製之事,向袁可立道了出來:

“朕打算在進士科之外,模仿唐宋開設明法科,為朝廷和地方三法司選拔官員。”

“明法科考中者同樣稱為進士,但是授官要比進士科低,授予八九品官員。”

這是一個辦法,但是科舉改製事關重大,袁可立絕不敢輕易答應。沒有直接拒絕,已經是他覺得皇帝不是在胡改亂改,提出的事情需要認真對待。

斟酌許久之後,袁可立詢問道:

“明法科是隻開設一次,還是以後常開?”

“陛下是打算在三法司專用明法科進士,還是允許其他進士擔任?”

朱由檢考慮已久,說道:

“明法科可以算作常科,同樣的還有明算科,為審計總署、欽天監、戶部選拔官員。”

“進士科的進士可以在後續參與司法、數算考試,獲得相應任官資格。就像翰林院選拔庶吉士一樣,舉行一次加試。”

“而且他們還可以在會試時同時參加這兩科,直接獲得相應任官資格。”

袁可立聽到這點,立刻就詢問道:

“陛下是說進士科和明法科、明算科並行不悖,應試舉人可以同時參加?”

朱由檢道:

“就是這樣!”

“朕打算把兩科考試,放在進士科結束後進行。”

“以前選取一甲、二甲、三甲,總有一些爭議。尤其是會試和殿試名次變化太大時,爭議就會更多。”

“朕打算把明法科、明算科作為獨立考試的同時,作為進士科附加考試。”

“隻通過明法科或明算科考試的,可以按名次授予四甲五甲進士,從八九品佐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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