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大的學生憤怒了,你們暗箱操作老子也忍了。老子一個女朋友也沒談,你兩年多換了十幾個女朋友也忍了。你把兩個女孩搞大肚子也沒事還能當學生會主席也忍了。為什麼連一句話也不給我說?
於是財大學生轉移陣地,在網上曝光了羅陽的各種事情,巨細無遺。
於是一個不學無術的草包,但卻能拿到各種獎學金,私生活混亂,但在學生會卻能步步高升的形象就出現在了眾人麵前。
這時薑淩雲的第二篇文章發了出來。
網上再次沸騰。
這次不再是警局的電話給打爆了,市裡區裡的電話也響個不停。
第一篇文章隻能說是羅陽的品德有問題,還不能判斷犯不犯法。如果那個女孩滿十八歲了且自願發生關係那就沒事。
但如果給警察蜀黍帶到派出所很快就給放了,那就涉及到以權謀私,乾擾司法公正的問題了。
當記者來到派出所詢問昨天晚上的掃黃行動時和羅陽為什麼半個小時就給放了的原因時,工作人員含糊其辭,以“不了解”,“不清楚”之類的話應付。
於是當天晚上的本地電視台新聞就播放了這件事情,晚報也報道了這件事情。羅陽一身肥膘的靚照也跟著出現在了新聞上和報紙上。隻是報紙上和新聞上的羅陽的臉都給打上了馬賽克。
到了第三天也就是周一的時候,申城警局的宣傳部才發了一個警情通訊,對那天掃黃打非事件做出了回應。
通訊稱某高校當事人羅某陽因為女朋友喝醉酒,當時已過學校寢室關門時間,於是就在酒店開了一間房。女孩是酒醉昏迷而不是給下藥昏迷。兩人並沒有發生性關係。警員將羅某陽帶回派出所詢問情況後就將他釋放,羅某陽離開派出所後就去醫院照顧女朋友了……
本地的紙媒和電視台都播報了這個警情通訊,算是官方替羅陽背書了。
但在網上卻又完全不同。
眾多網友卻從中解讀出了不一樣的意思,薑淩雲的文章中並沒有說那個女孩子是昏迷的,現在官方認定為酒醉昏迷而不是下藥昏迷,未免有欲蓋彌彰,不打自招,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對羅陽的爆料依然在進